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057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782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4-22 09:34:5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4〕5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老享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4月2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兰溪路900弄15号2001室变更为兰溪路900弄15号200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