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23]0130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737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18 09:05:4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3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中华职业教育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3年9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C区1509变更为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A区206室;法定代表人由汪胜洋变更为张毅。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