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129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736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18 09:03:3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2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萍梵健康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9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桃浦路296号402室变更为大渡河路1933号110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