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124号决定书

上海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开办资金的申请,已于2023年9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常德路1239号502室变更为长寿路505弄6号6楼605-609室;开办资金由3.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9月13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