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23]0116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671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04 15:03:5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11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政协之友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9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大渡河路1668号1C--1617室变更为曹杨路510号六楼西南1~3间。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