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2]0035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682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5-27 17:16:0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新长征福利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2年5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刘颖骅变更为宋超。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