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车辆报废的函

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

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车辆报废的函

区财政局:

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核定车辆编制为1辆,现实有车辆1辆,系原真如中学调拨。因该车辆已使用16年,车况不佳,无法正常使用,按照《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普财〔2019〕25号)规定,区医保中心委托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拟申请报废车辆进行实物鉴定及价值估算,鉴定其为可报废资产,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委估的1辆途安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为途安SVW6440CAI,号牌号码为沪DTT001),财政编号CL2005000001,账面原值272,550.00元,账面净值272,550.00元,鉴定为可报废的车辆1辆,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3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元)

现向贵局申请报废区医保中心车辆。我局会督促医保中心按有关规定对该资产进行实物处置,所得残值也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妥否,请予函复。

 

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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