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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主要职责》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普委〔2015〕8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体育工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检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本系统体育场馆的体育工作及社会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四、负责统筹规划本区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研究和指导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等工作。
五、负责制订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区级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编制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社区公共运动设施及学校体育场地开放。
九、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区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内、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根据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处理涉及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