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以下简称《国办工作方案》),普陀区被列为本市5家试点单位之一。为规范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办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制订的《本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就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立足基层需求,坚持服务群众。立足区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试点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围绕重点领域,坚持公开常态。在本区已开展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试点项目”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布置的重点试点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制度建设,强化标准引领。试点工作中坚持统筹规划,将政务公开标准的制定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相结合,将标准的实施与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相结合,探索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确保体系内标准相互协调、现行有效。

坚持持续改进,注重点面融合。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持续改进政务公开标准,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经验模式后逐步推开,以点带面,将标准化理念方式融入政府治理全领域全流程,确保试点工作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总体目标

2018年8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普陀区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使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排头兵。

三、试点范围

根据《国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全部作为本次试点单位,并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梳理各单位重点业务领域,确定标准化试点范围。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社区办(农办)、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涉及政府治理的全部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覆盖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的重点业务领域事项,并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推进公开标准实施。建立健全覆盖各项要素事项的统一标准,以标准化促公开,以规范化促公开,以机制化促公开,通过全面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规范、透明高效。

(四)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更加方便。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6月—7月)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表》,确定试点工作领导机制和推进举措。

2、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社区办(农办)、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结合实际分解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专栏,展示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果。

(二)实施阶段(2017年8月—12月)

1、对本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试点项目中已制定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查漏补缺。

2、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个方面公开事项,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形成公开事项目录。对未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试点项目标准体系的内容,按统一格式转化为相应标准。

3、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4、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标准,通过边实施、边检验,及时改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组织专家咨询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市质量技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进行工作指导。

6、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宣贯活动,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工作氛围。打造政务公开标准化的“普陀模式”,突出示范试点作用。

(三)总结阶段(2018年1月—8月)

1、网上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本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否获得满意效果。

2、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市质量技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验收评估工作。

3、全面完成本区各项试点目标,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厅。

4、迎接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四)深化阶段(2018年9月—12月)

1、对标准化试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探索建立标准化自我评价和改进机制,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持续不断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11月,本区正式成立了“普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试点推进小组” (以下简称“标准化试点推进小组”),统一领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工作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化试点推进小组由魏静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街镇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担任标准化试点工作联络员。同时,标准化试点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材料搜集、标准撰写、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本次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试点工作定期研讨会商机制,标准化试点推进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联络员碰头会,及时指导各单位开展好试点工作,推进各项标准有效实施。通过标准化试点契机,完善本区政务公开基本制度规范,促进政务公开机制不断完善。

(四)鼓励创新交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与本市承担试点任务的兄弟区政府及其他地区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做好考核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社会评议和季度监测评估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表

序号

阶段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1

启动阶段

制定《普陀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7月15日前

区府办

2

结合实际分解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2017年7月底前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社区办(农办)、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3

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专栏

2017年7月15日前

区府办

4

实施阶段

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试点项目中已制定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内容

2017年8月至12月

区府办、各单位

5

实施阶段

制订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个方面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统一格式转化标准

2017年8月至12月

区府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社区办(农办)、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6

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

2017年8月

区府办

7

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标准

2017年8月至12月

区府办、各单位

8

组织专家咨询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市质量技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进行工作指导

2017年10月

区府办

9

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宣贯活动

2017年8月至12月

区府办

区新闻办

10

总结阶段

网上征集公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3月

区府办

11

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市质量技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验收评估工作

2018年6月

区府办、各单位

12

总结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2018年6月底前

区府办

13

迎接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2018年8月

区府办、各单位

14

深化阶段

对标准化试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018年9月

区府办

15

探索建立标准化自我评价和改进机制,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持续不断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

2018年底前

区府办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