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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的征集和立项工作,从普陀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出发,结合“同心家园”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工作“短板”,让人民群众在普陀发展共建共享中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使区政府实事项目更贴近民意、惠及群众,更好推进政府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困难群体,解决好相关人群的“急、难、愁”问题。实事项目的受益面要尽可能涵盖一定的社会层面,注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事项目应当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并且措施具体,责任到人,资金落实,没有涉及法律法规的纠纷,对涉及工商登记的项目也要做好预先的咨询和准备。可参照往年的区政府实事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请见《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后的说明。

二、由于征集对象为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各街镇、部门要从本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针对性的区级层面项目。对已明确为市里下达指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请各单位在填写《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的同时,附报本单位2018年相关工作计划。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经初步汇总整理后,将下发给有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最终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确定。

四、请各单位将《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交区府办督查科(1号楼B区1533室)。

附件: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联系人:顾铖祎 电 话:52564588-2638

传 真:52564588-2638 E-mail:gucy1@shpt.gov.cn


附件

201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

部门(盖章)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


电 话


手 机


联络员


电 话


手 机


建议立项项目名称:


立项理由及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所涉及合作部门及各自分工职责:

(建设性项目请务必写明居民征询、项目报建、招投标等流程进展、场地归属权等相关重要情况)






项目所需资金数量及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涉及其他部门的,请附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



是否已申报区发改委2018年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是否已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上报:

分管区长意见: 日期:

填报日期:


说 明

一、申请作为区政府实事项目的各上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以“民生工作”、“便民利民”内容为主,确保“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不能立为实事项目。

(二)申报项目资金必须已明确落实,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修正调整。资金若涉及其他部门,必须附有书面确定或具体实施方案,并有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

(三)申报项目完成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定量”的项目必须明确具体数量标准,“定性”的项目必须明确完成时的具体状态,请在表中“立项理由及项目具体内容”处填写清楚。

(四)项目若涉及其他相关合作部门,必须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及职责。

(五)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各委办局、街镇主要领导和区分管领导的同意。并在立项建议表“分管区长意见”一栏中填写分管区长签署的意见。2018年度无申请项目的部门请务必提交零申报。

二、本表填写后请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交区府办督查科,并附贵单位2018年相关工作计划一份。

三、一事一表;此表可自行复印。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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