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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制订的《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上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发〔2018〕18号)文件精神,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水平高超、终身发展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普陀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根据普陀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一、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范围

普陀区教育系统各类教育单位中思想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强,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的专任教师。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较强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在课堂主阵地的主体育人作用,把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

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水平高,在教书育人、知识教学和教育研究等方面获得专业评审的肯定,能起到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二、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标准

1.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

2.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等专项评比等第奖的教师;

3.入选区级及以上各类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师;

4.入选区教师专业发展团队的教师;

5.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任务

1.组织工作团队,带领培养对象,研究构建学科知识图谱,对教学方式变革、学习方式转变、特色课程建设、提升德育工作实效、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教师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区域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方向进行研究。

2.承担对见习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的分层带教培养,研发并开设教师培训课程。开展区域教师培训或者专题讲座,与国内外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的互动研讨交流。带教培养对象,与专家或主持人等共同引领和指导培养对象开展教育教学实践、项目研究等,实现培养对象较显著的专业提升。

3.在一定范围内展示、推广研修成果,并推动、辐射、引领学科发展。以教育联合体整体、教育联合体同学段学校,或者薄弱地区学校为基地校,在基地校开展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研究,引领培养对象,完成研究任务的同时面向基地开展辐射推广或促进基地校获得相关发展。

四、普陀区区级骨干教师发展保障

1.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和各单位提供培训、进修机会,予以时间和经费保障。

2.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和各单位搭建骨干教师成长培养平台,促进骨干教师专业发展。

3.区人社局指导区教育局和各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对骨干教师予以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照区教育系统人才激励保障相关政策对骨干教师参与市、区名师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施带教培养等项目予以支持。


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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