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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订的《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编办、区残联制定的《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十二五””以来,普陀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特殊教育列为提升区域教育品质、创建优质教育区的重要指标。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关心下,在区政府各委办局的支持下,普陀区顺利地完成了上一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所制定的目标与任务,并于2017年5月接受了市教委关于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普陀区充分调研,积极听取基层学校的诉求,开展了新一轮《普陀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制定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的目标与任务为依据,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各项目标与任务。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关注区域内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构建3-18岁特殊教育体系,完善各项管理保障机制,加大设施设备投入,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加强融合教育,推进医教结合工作,提供优质均衡的服务,提升区域3-18岁残疾幼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品质。

(二)任务

1.构建3-18岁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学前特殊教育的设点布局,满足3-6岁残疾幼儿特殊教育需要。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管理规范,稳步推进职业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各年龄段、各类残疾人接受教育的需求。

2.深化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满足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完善医教结合的特教课程体系,建立学前特教课程,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课程建设,创新课程实施方式,提高各类残疾学生个体受教育的充分程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3.加快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教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2〕20号)确定的编制标准,配备特教教师,提高特教专职康复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的专业能力。

4.依托资源,加强医教结合工作,满足区域3-18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与保健需要。建立教育部门与各相关委办局之间的部门合作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整合教育、卫生等部门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学前特殊教育的设点布局,满足3-6岁残疾幼儿特殊教育需要。

1.进一步优化区域学前融合教育与教育康复机构的设点布局,增设8个办学点或机构,2020年争取在10个街道镇各设立一个学前特殊教育班或办学点。

2.加大融合幼儿园的硬件投入,满足日益增长的残障幼儿融合教育的需要。

3.50%以上的学前融合教育机构建立资源教室,按照《上海市学前特教班(园)设施设备装备指南》要求配备专用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深化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满足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1.学前教育机构根据《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要求落实园本课程;与启星学校开展幼小衔接项目的研究。

2.启星学校后三年将加大补偿性课程的开发,争取开发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类课程3-5门;在随班就读推进过程中,开发适合随班生需求的微型课程3-5门。

3.中职特教班与启星学校合作开发义务教育向职业教育过渡的职业准备课程;中职特教班3年内根据上海市的中职特教课程要求研发全部校本课程。

(三)加快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教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1.按照1:3的师生比配备学前专职特教教师,按照1:2.4的师生比配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特教老师;每所普通中小学配备1-2名经过华师大资源教师培训班培训,并取得特教上岗证的老师;在区域10个教育共同体配备20名流动的资源教师供共同体内各所学校使用。

2.对特殊教育的评聘给予一定的倾斜,开辟特殊教育学科职称评聘通道,单设区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高级指导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系列。

3.加大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的力度,在普适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请进来专家指导和送到外省市、国外等方式培养10名特殊教育领域的拔尖人才。

(四)依托资源,加强医教结合工作,满足区域0-20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与保健需要。

1.加强政府对医教结合工作的领导,整合卫生、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力量为特殊儿童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建立医教结合工作的长效机制,创造性的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使医教结合工作成为推进本区特教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2.发挥区特殊教育志愿联盟导师团和医教结合指导医生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发现-鉴定-评估-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营养保健各个环节的工作。

3.加强康复训练内容和方法的实践研究,最大限度地满足特殊儿童的个性化教育需要。

(五)推进融合教育,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1.将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质量纳入到督导评估指标中,将随班就读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考评的指标之一。

2.加大巡回指导的力度,帮助普通中小学有效制定和落实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每天30分钟的个别辅导。

3.三年内在22所随班就读学校设立资源教室,落实20个资源教师编制。

4.继续开展“助学圆梦”项目工作,招募区域内骨干教师利用双休日为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心理辅导和康复训练。

(六)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满足学校、医院、社区、家长等各方资源共享的需要。

1.充分运用上海市特殊教育通报系统的大数据为决策管理提供指导;发挥“普陀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对区域特殊教育的管理、指导及专业服务提供迅捷的服务。

2.完善各特教机构的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各校门户网站、学生管理平台等相关信息的统整,积累并共享区域特殊教育资源。

3.完善跨部门特殊儿童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教育、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的特殊儿童发生、教育、康复等信息,建立电子化档案。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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