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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10号)要求,按照《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战略部署,结合普陀区区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中医药大会和上海市中医药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全面推动《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落地实施。坚持创新发展理念,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和实施《健康普陀行动》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传承精华。以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共建共享,深化内涵。充分依托上海市中医医院-普陀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统筹布局,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进优质资源互通共享。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注重功能强化和整体效能发挥。

守正创新,促进发展。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多元投入保障,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开放发展体系建设,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推进新时期普陀中医药工作迈上新台阶。

到2025年,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人人享有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上海市上游水平,中医健康服务水平处于市内较领先地位。

——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居民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逐步形成一支与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实现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本奠定中医药在防病治病、疾病康复和维护健康中的重要地位。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健康养生理念更好融入居民生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完善以区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东、西部医联体为纽带,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实施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2.促进中医优质资源的联动共享。依托上海市中医医院优质中医资源集中的优势,建设区域中医医联体,形成市-区-社区梯度支持的联动发展模式。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临床协作为切入点,强化中医医联体对区域性医疗中心及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加强以中医药服务为核心的预约转诊、专科会诊、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技术研究、科普教育等一系列交流合作,带动区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为居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完善中医药全专联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的特色优势,加强符合社区诊疗特点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中医药与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社区公共服务相衔接。依托区域中医医联体、市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全国(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等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深化中医药服务内涵

1.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中医内涵建设,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为核心,巩固和发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人才梯队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托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继续扶持和培育新建数个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的特色专科,力争在部分领域达到市级乃至国内先进水平。逐步建成一批优势突出、疗效显著的中医临床专科群。通过人才引进、外出进修等方式,加强薄弱领域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发展。

2.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促进中西医临床融合发展。以区优势学科、特色专科、特色专病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诊疗中的重要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推进多学科联合门诊、中西医联合病房等多种形式合作,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强与妇幼、老年、康复等重点领域协同建设与发展。

3.深化基层中医“治未病”工作内涵,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推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持续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 个月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以及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提升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能力。

(三)开拓中医药服务领域

1.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健康管理服务,引导中医药保健服务延伸至社区、养老机构和家庭,为老人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体质辨识、健康指导等服务。

2.积极引导多元力量,共同发展中医药服务。依托中以(上海)创新园和桃浦国际健康产业园发展,着力引进一批医药类科技企业,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开展深入合作,研发改良中医药技术、设备、器械、药品、材料等产品,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逐步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规范企业经营范围,引导中医药服务集聚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集群。

3.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助力提升受援地中医药发展。整合优质中医药资源,采取精准有效的对口帮扶措施,为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的对口支援城市或区县提供中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条件及技术支持,助力当地中医药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医药健康服务有机融合,对摩洛哥等国外受援地开展中医药国际推介宣传,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带动境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四)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

1.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海派中医传承发展。优化人才成长途径,推进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在首批7个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工作室的建设基础上,依托中医医联体平台资源优势,继续扶持和孵育新建一批名中医工作室,注重培养基层中医师成为名医名家学术继承人。推进当代海派名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在基层生根发芽、传承发展,打造名中医普陀品牌。

2.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落实“才聚普陀”计划,引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紧缺急需的国家人选、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其他部级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人才政策。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资源互联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及科技创新,实现中医医联体信息数据共建、开放、共享。推进实施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中医电子病历、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会诊、远程教育、门户APP等模块功能,下沉优质中医药信息资源,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效率。

2.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健康上海行动。聚焦“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目标,依托市、区级媒体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提高中医药文化认知度与参与度。创新丰富中医药文化宣传形式,扶持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项目,在首批“棠浦路中医特色街区”和“真西一街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区中医特色街区建设项目。促进中医药传统文化、健康养生文化、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医养结合”和“医教结合”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助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

(六)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

1.贯彻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救治工作,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诊疗方案(试行)》,指导辖区内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结合临床实际使用中药参与治疗疑似病例。

2.完善中西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化中医药应急救治网络。总结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预防、康复中的经验,推动中医药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

(七)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定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中医保健服务的监督与执法,严厉打击中医的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优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的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2.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区域中医医疗服务、中药质量控制和监管。发挥中医药专业质控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卫生监督、中医质控、药事质控定期开展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质控工作督查,强化全程监督和管理职能,重点监督检查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和合理用药,进一步提升辖区中医药质控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抓紧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健康氛围。

(二)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发展规划

发挥区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考虑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及相关资源布局和利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在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三)落实政策保障,强化多元投入

全面落实中医药政府投入政策,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人员配置,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国家、市有关中医药服务医保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发挥各方面参与推进中医药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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