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核编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26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4 15:24:47
发文字号:
普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区机管局: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普委编委〔2021〕7号)要求,撤销上海市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建制,整合建立上海市普陀区社区事务发展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社区事务发展中心为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加挂上海市普陀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31名。为确保单位有序开展工作,现申请上海市普陀区社区事务发展中心业务用车编制1辆,并将原上海市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车牌号为沪DD3493金杯中型客车过户至上海市普陀区社区事务发展中心。
专此致函,请予批准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