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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2022年度普陀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落实整改应用相关要求的通知

真如镇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普陀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贵单位应根据能源审计报告的整改方案进行应用落实。

请贵单位根据要求填报《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情况确认表》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于接到本通知3个月内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制度体系、行为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节约方面的整改内容,其中涉及节能、节水等技术改造的,可在备案后两年内完成。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技术改造。

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能源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的,将进行通报处理,并抄送同级监察、审计等部门;经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经审定后提交相关部门对该公共机构作出处理。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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