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21年统计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加快提升统计监测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使统计整体水平有了明显增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制订实施《普陀区街道(镇)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实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过程的全程留痕,数据上报、核查反馈、验收的及时性大幅提升,定报上报率近100%。二是启动“党旗红,数字真”质量季活动,开展“比学赶超”,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市统计局对各区统计调查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综合考核优秀“三连冠”。三是建立《普陀区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健全基本单位名录管理。2021年新纳统企业嘉银数科、东方雨虹、京东鸿为等17家,当年营收、产值约180亿元。

二、提升监测分析水平,服务区域稳增长

一是落实稳增长工作专班机制,动态监测GDP核算重点指标,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服务产业部门,加强走访调研,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聚焦经济密度和发展能级突出主要指标的趋势研判,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升数据解读能力。撰写《普陀区商品销售额增长趋势简析》《2021年前三季度我区GDP完成情况简析》等25篇分析报告,为稳增长提供有力统计支持。三是发布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完成《普陀区人口发展变化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课题报告及《普陀区常住人口变动特征与““十四五””人口变化趋势预测》《普陀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变动特征简析》等6篇专题分析,全面分析人口状况,合理预判变动趋势,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新时代人口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等系列中央文件,牢固树立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二是梳理《普陀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防惩责任制,起草《普陀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筑牢防惩防线。四是全面加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及方法。对6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以查促统,提高企业上报数据质量。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沪西工人半日学校、物贸大厦、沪西德必园、新邻天地广场等地举办2021年“统计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六是开展统计单位信用承诺书签署活动,共签署信用承诺书2000余份。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区统计局将立足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聚焦“稳增长”,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重点指标统计监测分析、预警预报,积极反映全区经济社会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充分挖掘潜力优势和积极举措。二是加强对数字经济、“四大重点培育产业”、三大先导产业、人才等重点领域监测研究,提高统计数据分析预判能力,提升数据分析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完善经济社会综合数据平台跨部门数据应用共享,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二、聚焦“促创新”,进一步推进统计改革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市局改革措施先行先试,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二是进一步探索开展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产业GDP核算。积极研究探索数字经济统计。三是探索利用部门信息为基础的名录库发现更新机制,建立“一库在线、动态维护、适时更新、共建共享”的基本单位维护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名录库在政府统计调查、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三、聚焦“强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部门、街镇、居村基层统计网络,增强配齐统计力量,大力推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月度数据质量评价,完善细化评价内容、流程和方法,不断提升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实行逐级审核验收,每月发布评价结果,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四是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每月轮训、组建讲师团、“业务大比拼”等活动,夯实统计工作基层基础。

四、聚焦“重法治”,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二是落实全市统计督察机制,持续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结合稳增长工作,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全面深化统计普法和诚信建设,进一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全面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夯实依法诚信统计基础。

 

                             

 

普陀区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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