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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节能减排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攻坚之年,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根据全市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市考核组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考核中获得“超额完成”评价。

  (一)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在节能方面:2014年我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9.63%,超额完成市下达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8%的年度节能考核目标,““十二五””前四年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1.3%,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7%的节能目标;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7.9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78%,控制在年度指标范围内。

  在减排方面:已提前完成市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此基础上自我加压,继续全面巩固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工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9.65%和17.77%,完成分别削减10%的指标要求。

  (二)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情况

  1、围绕目标任务落实责任

  一是围绕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和任务要求,统筹考虑““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面临的形势,科学制定全区节能减排总体目标任务,召开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根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对工业、商业、建筑业、旅游业、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重点用能领域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各个领域节能工作,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三是梳理上年度节能减排签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上年度节能减排签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对签约街镇和重点企业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督促,加强联动,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关于普陀区2014年度节能减排签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四是公布普陀区2014年度重点监测用能单位名单,落实对各责任单位节能目标责任的考评及监管,进一步要求各街道、镇做好辖区内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

  2、推进重点区域结构调整

  桃浦地区被列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地区,产业规划、城市设计、土地收储等有序开展,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与肯定。一是坚持高标准规划,桃浦科技智慧城控详规划获市政府批准。二是进一步规范准入评估,对产业调整、项目引进、产权交易和建设改造等严格把关,中央公园等首批项目顺利启动。三是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规划启动,31家停车场全部关闭,除为城市功能配套的物流和仓储外,低端物流企业、仓储企业完成调整;关闭了上海梦歌服饰有限公司,督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搬迁,共计减少年标煤使用量102吨。四是关停了桃浦污水处理厂污泥燃煤焚烧锅炉,年减少用煤量1500吨。

  3、深入推动节能技术改造

  一是加大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力度,上海绿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和机构开展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年节约标煤2558吨。二是提高建设单位节能减排意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备案、落实节能改造措施,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3.78万平方米。三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上海市造币有限公司、上海绿新科技有限公司、施耐德工业控制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四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指导上海自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延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五是继续开展老旧电梯能效评估工作,针对辖区内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评估,并要求使用单位进行设备更新、节能改造,共评估电梯210台,其中改造15台、更新2台。六是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动麦德龙上海普陀商场太阳能屋顶并网电站项目,装机容量413KW,梳理上报2015年计划备案项目2个,总规模845KW。

  4、夯实建筑领域节能管理

  一是按照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有序扩大建筑能耗在线监测覆盖面,全面超额完成普陀区第一、二批81栋楼宇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和调试;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功能,进一步扩大区级平台覆盖范围,实现了市区两级平台互联互通,使我区成为全市率先完成分项计量任务的区县之一,得到了市建筑节能办给予的高度评价。二是能耗监测平台数据的科学分析和计算,结合能源审计成果,引导业主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已启动古井假日酒店合同能源管理(EMC)改造项目,并成功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三是加强施工过程监控,开展节能材料监督抽查、外窗气密性实体检验,竣工节能住宅9个、节能公建4个。完成绿色建筑29.9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9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6.7万平方米,能源审计5项,能耗公示5项,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建筑节能指标。四是严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控制,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新建建筑全部执行65%以上的节能设计标准。五是引导建筑建设单位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中,上海星光耀广场一期采用的真金板,长风地区10号北地块、上粮二库东侧地块商品房项目采用的STP真空保温板等均为运用新技术实现防火效果和保温隔热性能。

  5、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做好档案台账管理。二是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加大截污纳管工作力度,加强一类水污染物监测监管,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单位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实施严格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减排设施档案台账,有序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完成219辆黄标车的淘汰、更新。三是贯彻执行商品包装物减量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宣传和督查力度,全年处理商品包装抽查不合格9件,督促销售单位将过度包装商品及时撤柜,并开展对商品减量包装抽查不合格单位整改情况“回访式”执法检查。四是积极推进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节能减排工作,对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高耗能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5大类产品8家生产许可证企业加大监管频次。五是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及绿化建设,完成生活性垃圾减量5%的年度目标,推进完成11个居住区垃圾新分类试点小区创建工作,新建绿地40.41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38.48万平方米,成功创建市级林荫道总数达到15条。

  6、做好政策引导服务

  一是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规定程序,对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建筑节能等领域的34个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和研发项目实施扶持,扶持资金约538万元。积极组织申报、办理节能减排科技项目128项。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业机构对区内5幢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分析评价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为节能改造提供基础数据,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三是积极推进我区合同能源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上海凯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能源服务企业备案。四是支持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参加“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积极协调帮助其按市文件要求开展节能工作。

  7、贯彻节能法律法规

  一是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二是深化能源计量监管,对两家企业出具能源计量评估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完成整改,推荐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技术人员作为能源计量专家库成员并组织其参加统一培训,推进6家企业对计量器具进行增配和改造。三是开展能效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对已列入能效标识管理的10批28项产品进行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超市卖场7家、产品130余件。四是组织街镇、园区及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落实节能产品推广工作,完成了9484台节能电器入户核查任务。

  8、开展节能低碳培训宣传

  一是举行2014年普陀区节能减排工作和研讨会,邀请市领导及行业领域专家对相关委办局和街道、镇从事节能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各类专业业务培训活动。对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区制冷工程学会联合举办节能技术专题交流研讨会;与区建筑工程学会联合举办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研讨会;组织物业管理公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开展专题能耗统计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业务培训,普及能源计量管理知识;组织工业、商业、生产性服务业、办公楼宇等多个业态企业开展节能系列培训,帮助企业更有效地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三是开展社区居民家庭节能专题培训,把节能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从点滴做起;开展青少年节能与环保知识培训,规范青少年日常行为,从小培养环保意识;开展各类节能技术专题学术研讨会,提高节能新技术的知晓度和普及度。四是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节能的意识,并开展多渠道综合报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各委办局现场发放宣传品,为市民讲解相关法规与节能知识,各街道、镇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主题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低碳生活氛围。五是选取曹杨街道南梅园社区,申报参与上海市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并成功获批成为本市首批创建低碳社区试点的11个社区之一。

  二、2015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着力抓好目标责任落实、产业领域节能、建筑领域节能、控制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管理、基础保障建设、低碳环境营造等七方面工作,进一步巩固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探索区域经济低碳发展模式,提升城区环境绿色宜居品质。

  (一)围绕““十二五””规划收官,认真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在已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基础上,2015年,我区向市上报的节能备案目标为: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率控制在4%之内(以市政府最终下达目标为准)。在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2015年减排目标为:继续自我加压,完成市下达指标。

  2015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主要分解落实如下:区发改委牵头开展调研和课题研究,组织编制普陀区节能减碳““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区商务委(旅游局)负责工业、商业和旅游饭店业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工业和非工业重点用能企业的用能管理和节能服务工作,完成目标责任;建交委负责建筑业和建筑楼宇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重点用能建筑楼宇的用能管理和节能服务工作,完成目标责任;机管局牵头开展区级机关政府办公楼宇、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文化系统、体育系统等建筑用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目标责任;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负责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重点用能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目标责任;街道、镇负责本街镇机关办公楼宇等建筑用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完成目标责任;区环保局牵头做好减排领域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目标责任分解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抓好重点地区转型,着力推动产业领域节能

  围绕建设成为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发展目标,根据地域条件及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将项目准入、调整与推进节能减排、提升区域功能相结合。一是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坚持高水平环境建设,科学开展桃浦地区土壤污染环境普遍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根据科技智慧、高端新兴、引领未来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准入评估,对产业调整、项目引进等进行严格把关,聚焦发展智慧安防、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和文化休闲产业。二是搭建节能减排技术和信息交流平台,促进智能电网终端等技术应用和产业化,推动区域内节能减排研发推广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发展,推动其先进技术、拳头产品走出普陀、服务全国,积极吸引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入驻普陀,打造节能科技高地。

  (三)依托新技术新手段,着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一是抓好建筑源头节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实施“批项目、核能耗”制度,新建建筑要采用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全面执行本市新出台的65%节能设计标准,推进节约环保型工地创建,推广全装修住房,打造一批低碳绿色示范建筑,从源头上控制新建建筑能耗增量。二是建设完善区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进一步扩大平台接纳能力,从楼宇物业需求出发,完善平台功能,推进新建公共建筑纳入系统,为建筑节能提供科学指导。三是贯彻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配合市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我区装配式建筑工作,完成推进落实的指标要求。四是积极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既有建筑单项改造任务,推动开展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公共建筑改造、外遮阳改造等,加强服务与管理,推动用能单位绿色照明、空调节能、电梯节能、灶具节能等项目改造。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推广,梳理区域内屋顶资源,充分挖掘建设潜力,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地,完成上报的规模计划任务。

  (四)加强能耗统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能耗数据网上直报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根据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开展各种宣传和网上直报培训工作,保持公共机构网上直报人员的相对稳定。二是推进高能耗、高污染设备的升级改造。三是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公共机构宣传栏、标语、节能广告等进行节能宣传,结合“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增强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坚持点面结合,着力加强管理节能

  对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实施分层分类管理。一是以目标责任促管理。推进目标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二是以能源审计促管理。对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电能平衡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实施节能诊断,不断扩大能源审计覆盖面,推动审计成果应用转化。三是加强能源统计。以年耗能5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加强能源统计;完善教育、卫生、机关等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健全能源统计台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新投入使用的大型办公建筑、新开设的大型商场能耗情况的分析和监测预警。

  (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污染物减排

  一是全面推进直排河道污染源截污纳管改造,积极推进桃浦地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黄标车更新和淘汰,开展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二是加强监控促管理。严控建筑工地、道路区域的扬尘污染,规范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感光材料等危废的处置,确保重金属排放达标,强化重点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管理,严格各类环保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三是贯彻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要求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

  (七)完善政策引导,夯实基础保障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节能目标任务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提高责任单位、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搭建节能服务机构、用能单位交流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提升节能减排工作能力。三是总结““十二五””以来《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成效,并立足““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形势,适时修改、完善《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四是根据《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制定本区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倡导“专业公司提供服务、节省费用双方分享”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八)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抓好低碳环境营造

  鼓励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将节能减排的理念内化到企业经营和个人行为之中。一是继续推进曹杨街道南梅园社区的上海市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举办形式多样的低碳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践行低碳生活。二是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作用,深入推行绿色采购,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后勤楼机电设备节能改造。三是大力推进星级宾馆创建绿色饭店活动,推动商业企业商品包装减量,创建一批低碳购物商场。四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小区和国际生态学校,积极推进绿化建设。

  附件:普陀区2015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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