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16年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报告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依法行政报告的通知》(普府办〔2016〕63号)精神,区发改委围绕报送的主要内容,认真总结梳理,现将2016年度依法行政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和宜居宜业宜创生态区”为目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推进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先后开展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梳理、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方案措施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核对及发布等重点工作。坚持推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等依法行政实践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机关。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推进发改委机关职能转变。一是全面梳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对接网上政务办理。本着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本委现有10个行政审批事项,其中5个审批事项直接使用市级申报系统,另有5个审批事项进入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基本实现网上受办理,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清理、核对及发布工作。根据《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的精神和《关于做好区级、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6〕154号)要求,对本单位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核对,截止12月20日我委在区政务网共发布六大类权力事项、90多项责任事项,做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依法行政。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诉讼案件受办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审核和报备工作。依据规定认真做好《普陀区2016年国民经济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严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在市发改委、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完成5件行政复议和1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答复办理工作。

(三)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革。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和《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撤销了“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及收费年度审验”的审批事项,同步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今年完成120家行政事业型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二是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会同区财政向社会公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工作。三是支持公检法办案,完成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374件,鉴定总案值6058万元,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实践工作。一是建立完善项目决策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估机制,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依法组织开展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二是加强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和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宣传,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规模以上企业86家,其中执法检查14家企业,业务督导72家企业,进一步推进了依法统计工作。

(五)是坚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及时更新、维护主动公开目录。二是及时公开,对财政预决算、““十三五””规划纲要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清单、项目审批信息(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建书及项目核准、备案信息等)做到及时公开。截止11月底,主动公开信息20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53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

三、存在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大趋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四、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思维深入思想落在实处,要重点加强对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公布后行政服务引导和舆情监控。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要加强权责公布后行政服务引导工作,关注行政服务对象诉求及舆情状况,加强协调及时解决。

(三)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全面上线及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工作落地。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全面上线和培训工作,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有效落实。

(四)继续深入推进发改委法治机关建设。建立完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审,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依法组织开展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