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九五”回顾
过去的五年,本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项社会行政管理工作正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民政部门的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过去的五年是民政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五年,是重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的五年,是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的五年。
(一)民政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网络,全区14个街道、镇建立了社会保障(救助)管理所,形成了区、街道、镇社会救助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了覆盖全区的社会帮困救助网络,初步建立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保障了区域内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推动了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民政福利设施。“九五”期间养老床位数1334张,比“八五”期间的477张增长279%,养老床位数达到区老年人口的0.81%,社区服务中心、分中心面积7833平方米,比“八五”期间的6685平方米增长17%,全区310个居委会普遍建立了3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活动室,社区服务热线全面开通,福利彩票发行形式和内容不断改进,累计完成销售额1.16亿元,募集福利资金2200万元,资助敬老院、社区服务和残疾人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500万元以上。
(三)基层政权建设。落实市、区政府城区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有效地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精心组织指导并圆满完成本区1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100%的村委会自治达标,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加强《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意识有所增强,居委会换届选举居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普遍实施了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全区推行居委会事务公开,开展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且100%达标,其中一级居委会60%。居委会干部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硬件条件大大改善,工作效率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12个街道、镇被评为“上海市居委会建设达标单位”,本区被评为“上海市居委会建设达标区”。
(四)社会福利企业。“九五”末社会福利企业198家,比“八五”末256家减少58家,“九五”期间,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完成产值30.8亿元,利税3.2亿元,与“八五”相比,产值增加19亿,增长161%,利税增长2.2亿,增长220%。其中2000年完成产值6.1亿元,利税7000万元,安置职工5722人(其中安置残疾人2309人)。
二、“十五”形势及主要矛盾
“十五”(2001-2005年)是迈向新世纪的头5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上海城市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民政主管的一系列社会管理,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首先,在经济领域将呈现三大转变:一是企业托管向社区接管转变,迫切需要加快社区建设,开拓社区功能,形成以社区接管劳动者分流的主渠道;二是企业帮困向社会救助转变,这是实现社会基础保障一体化的必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企业福利向社会福利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程加快,“社区连万家、情系你我他”将富有实际意义。
其次,在社会领域将呈现两高现象:一是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态势,到2005年,我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19万,老龄化和高龄化逐年提高,而家庭结构呈小型化,由于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将会继续形成社会养老问题以及对社会养老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二是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将预示着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要求的高标准,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系列将面临大规模的调整和大力度的投入。
再次,在社会管理事务方面,也面临一系列的新挑战,比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需要政府从经济调节的高度来考虑对策,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福利企业的改造更新等都面临研究新的对策和方法。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存在的主要矛盾,民政部门在“十五”期间将任重道远。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的政府职能,抓住机遇,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民政事业的社会化进程,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为普陀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发展目标。
本区今后五年民政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全面推进社区建设,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和自身建设,全面深化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其基本任务是:
1、社区管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从普陀区的区情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协调发展、保持稳定”,“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加强社区建设。科学、合理划分社区,整合社区资源,扩大社区功能。逐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践和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党的领导、政府指导、群众自治、专业服务”的社区工作格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与自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积极落实民政部“星光计划”,新建一批老年活动室。加快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形象。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初步形成治安秩序良好、小区环境整洁、文化氛围健康、人口素质提高、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功能完善的新型社区。
2、社区服务。本区的社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现代社会居民生活多层次、多方位需求为目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形成共驻、区建、共享大格局。
社区服务要实现六个转变,即: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主体、服务方式、服务性质、服务手段的转变,立足民政,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变政府主导型为政府指导型。一是淡化政府对社区的行政行为而增大法规和政策的指导力度;二是激活非营利组织等各类社区社团组织,使之成为社区建设及相关服务的组织者;三是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有关部门和组织,如民政、劳动、司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工青妇等组织应率先进入社区开展工作。社区服务的对象从传统的面对特殊社会群体的福利性、救助性服务,转向面对大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下岗职工等新弱势群体的福利与救助服务。适度提高社区服务产业化程度,向社区型现代商业模式发展。扩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普及志愿者服务活动,使社区志愿者占社区总人数比例达到15%以上,并使志愿者队伍向智能化、技能化方向发展,逐步推行劳务储蓄制度。加快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电脑网络向社区、街镇、区和市延伸连接,成为城市现代化管理、服务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开拓和发展居民网上求助与服务。
“十五”期间在社区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方面要建成面积为1000平方米区老年活动中心。新建1-2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特色、设施先进的养老机构。依托区福利院、新建区老年人日托中心。建成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和区婚姻服务中心。要加强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建立20个示范、达标社区老年活动室,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拓展家政服务项目,探索多途径、多元化形式,提升服务质量和品位。继续做好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通过发展社区服务,为他们提供非正规就业的机会。
3、社会保障。健全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救助)工作的托底作用,实现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四位一体”为基本内容的救助制度,社会救助达到社会全员覆盖。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完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工作框架,强化街道、镇社会保障(救助)管理所职能,提高社会救助手段。加强社会救助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促进社会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巩固和发展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社会救助工作运行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困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多渠道筹集帮困基金,全区帮困基金达到3000万元。
4、社会福利和老年事业。根据《上海市老年工作2010年远景目标》以及《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发展养老事业,逐步形成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政府部门规划管理,社会各界参与发展,养老机构运作服务,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的社会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坚持养老机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养老机构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原则。到2005年,床位数达到1645张,占当年度预测老年人口数的1%,在新建和改造的基础上,基本上取消混合型养老机构,单一型养老机构达到95%以上,并逐步发展复合型养老机构,使单一型养老机构床位与复合型养老机构床位数之比达到10:1。同时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工作,到2005年,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要占当年预测老年人口数的2%。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老年人,努力创建一个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环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老龄意识和尊老意识。积极推进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大教育系统,建立和规范终身教育体制,建成4至5个示范老年学校,居(村)委会都建有老年分校,有条件的福利院、敬老院也要办老年学校,并要抓好空中老年大学的收视组织工作,普及覆盖面,提高收视率。到2005年,参加老年教育人口达到老年人口的30%。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十五”期间要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区级老年人文化娱乐中心,街道、镇配有5至6个多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同时坚持办好居(村)委会老年活动室。普及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到2005年100%的居委会建立老年拳操队,使参加健身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口的60%以上,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
5、双拥优抚安置。⑴优待抚恤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优待扶持作用的功效,建立和完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军人风险保障、优抚对象特殊医疗保障等办法,到2015年使本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全面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⑵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区活动。一是加大拥军优属工作硬件设施的投入,“十五”期间。拟投入100万元,在本区主要景点路段增设与本区城市规划相适应的公益性双拥宣传牌,以进一步增强本区双拥宣传的氛围;二是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依托、群众参与的拥军优属工作体系,发挥本区科技拥军基地功能作用,拓展科技拥军外延,丰富科技拥军内涵,拉开科技拥军知识培训层次,建立和完善科技拥军工作制度及激励机制;三是加强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区各居委会建有拥军优属志愿者服务队伍;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共育活动,实现军地双方齐抓共管、优势互补、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到2015年全区街道、镇、居委会全部建有军民共建点,通过军地双方的共建,进一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6、社团管理。根据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培育和发展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导民间组织介入社区建设。配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引导和推行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发挥社团组织在推进市场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至2015年,社区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区组织化程序达到较高水平,社区民间组织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社会功能,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加强党组织对社团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领导,到2015年,100%的社团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的组织。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民政的执法地位,积极引导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本区社会稳定。
7、婚姻、收养管理。全面推行婚姻登记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登记与管理关系,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市民保障卡(IC卡)建立婚姻信息的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婚姻登记管理的计算机网络,使市民保障卡中的婚姻信息在各个领域广泛使用,进一步提高婚姻、收养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管理体制科学化,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意识法制化。
8、殡葬管理。规范有序地发展殡葬服务事业,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殡葬管理协会的作用,开发和拓展殡葬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建成区殡葬服务中心,形成“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倡导文明治丧,移风易俗,为本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9、社会福利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抓住机遇,挖掘最大的潜力,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和结构,压缩社会福利企业数量,重点提高社会福利企业的质量、素质和经济效益,力争开发3~5个市级新产品,培养3~5个产值在5千万以上、利税在300万元以上的社会福利大型企业。继续关心残疾职工的生活,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