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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民政局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期间,普陀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改善民生,力促和谐,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普陀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本区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普陀区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2009年,普陀区荣获首届“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10年,普陀区荣获“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1、城镇低保全员覆盖,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由“十五”期末人均每月300元,提高至2010年的人均每月450元。城镇低保覆盖人数不断扩大,由2005年底的18905人,增加到2010年的20417人,五年累计低保救助人数达116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达2.93亿元;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至2010年,医疗救助共计6658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达1671万元。
  2、完善就业与救助双向联动机制,做到应业尽业。以救助促进就业,以就业提高救助效果。2006年至2010年,全区共有18121人退出低保。其中,通过再就业后退出低保的人数为6179人。
  3、开展多种形式帮困活动,做到应帮尽帮。通过临时补助、慈善救助、综合帮扶等不同方式帮扶困难对象。全区各街道(镇)都成立了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服务社,建立了区、街道(镇)、居委会三级帮困网络,2007年至2010年,帮扶困难群众1.8万余人次,累计救助金额1135.7万元;做好支内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共计帮困34.3万人次,2007年至2010年,累计发放补助金达1.78亿元。
  4、深化“四季如春”的慈善帮困机制。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全区已建立了生活慈善超市、教育慈善超市、华师大慈善爱心屋、新上海人慈善爱心屋等针对不同人群的慈善帮困组织。共建立慈善超市15家,经常性捐助接收点21家,募得资金6515万元,接收衣被46万余件,累计救助支出2733万元,实物帮困折合人民币630万元,惠及群众突破16万人次。
  5、建立救灾预警工作机制。制定了《普陀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落实应急救灾措施,确保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查灾情并及时落实救灾救助各项措施。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不断发展
  1、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积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推出了“家庭自助式”、“邻里互助式”、“功能输出式”三种灵活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示范和骨干作用,建立了养老机构十分钟为老服务圈,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助行等六助服务。截止2010年,累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18423人,政府出资购买服务补贴金额7763万元。
  2、加快养老福利设施建设。制定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区养老机构建设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新增养老床位一次性补贴标准的通知》、《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2006年至2010年,新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服务点25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89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9家;养老机构10家;养老床位从2005年2260张增加到2010年4386张,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3、实施扶手工程。以老年人的需求为着力点,在老式公房安装楼梯扶手,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截至2010年,老公房安装扶手2300余幢,使数万名老人和残疾人受益。该项工程被区政府命名为最具创意的政府行政工作。
  4、做好福利彩票销售服务工作。2006年至2010年,固定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发展到170个,共销售福利彩票6.95亿元。福利彩票销售量名列全市前茅。
  (三)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管理继续深化,社区服务逐步完善
  1、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以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模范)活动为抓手,结合社区建设扩大试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截止2010年,全区9个街道(镇)全部创建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161个居委会创建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创建率达到70%。截止到2010年,全区6个街道、镇创建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61个居委会创建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2、居委会建设得到加强。组织实施两届居委会换届选举,2006年、2009年居委会直选率分别达到了48%、80.2%,基本实现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加强居委会干部培训,落实大学生进社区工作,逐步优化居委会干部结构。目前,党员占52.5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9%,平均年龄50.3岁;制定了《关于提高居委会干部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使居委会干部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居委会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
  3、社区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健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和“三会”制度,强化居委会的自治能力,提升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畅通社情民意渠道,积极引导居委会用自治方法协调社区各类组织关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4、社区服务更加贴近居民需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方便群众办事。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三网联动”,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社区服务网络;着力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全覆盖。
  5、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探索初见成效。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具有各类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发展到1320名。积极推动社工(义工)进社团、社团进社区的“三社互动”运作机制,及社工发展义工、义工支持社工的“两工联动”机制;完善义工招募登记、服务记录制度,探索建立义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等制度。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1、双拥工作开创新局面。整合军地双方资源,街道(镇)与驻区部队共建率达100%;积极推进社区、两新组织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医疗服务等“八进”军营活动,及“军营文化进社区,万名居民看军营”活动,推进双拥进社区、进工业园区,初步形成双拥工作社会化格局;表彰了10类区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181名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军民“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活动,实施“军徽映夕阳”——军民共建助老综合服务项目。2007年,蝉联“上海市双拥模范区”荣誉称号。
  2、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完善了优待抚恤工作信息化系统,建立了完整、准确的优抚对象信息资料库。明确优抚业务“前台一口受理、后台部门协办”的“一门式”工作模式;领取各类抚恤补助优待经费的优抚对象达65000余人次,投入经费9500多万元;建立了优抚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优抚对象、服务主体、保障内容“三个全覆盖”;为本区近9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医疗优待证”。实施了“情系功臣”——优抚对象关爱行动项目,推进了优抚工作的项目化运作进程。
  3、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积极探索“以法行政,以理引导,以情服务”的安置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就业指导站作用,建立了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为退役士兵提供大量就业信息,拓宽了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坚持鼓励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2006年至2010年,共安置退役士兵1306人,安置率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80.78%。
  4、军休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认真执行军休政策,切实保障和维护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切实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实现交接工作军队、地方、军休人员“三满意”。深入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五)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日益加强
  1、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年检工作。严把“准入关”,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等与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程序衔接,确保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合法性。严把“年检关”,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2006年至2010年,网上填报率达100%,合格率为93.66%。
  2、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器”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形成了管理服务类、承接职能型、便民利民型、慈善公益型、社会管理型等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长寿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荣获“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8年12月,“第六届中国政府创新论坛暨民间组织与社会管理学术研讨会”在本区召开,中央编译局、民政部、市政府等领导及专家学者等70余人出席会议。
  3、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试点工作圆满完成。2006年,开展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试点工作,并根据社会组织的注册地,理顺所管辖的社会组织体系。在区、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分别建立党总支,指导归口和属地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人力、物力等方面保障工作,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4、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功能日益完善。开设窗口接待,提供服务指南,做好咨询类、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整合人力资源,建立人才档案库,为社会组织提供和输送人才;制定民间组织自律准则,建立考核评估系统,组织检查考评;接受政府委托,做好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操作流程及核准工作操作办法。
  5、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得到加强。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机制。紧紧围绕“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四位一体的工作目标,实施联络员、信息员例会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对信息员进行了三轮系统培训,提高了信息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6、社会组织诚信体系不断建立。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在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长寿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曹杨新村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在规范化建设评估活动中,长寿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荣获5A级社会组织荣誉称号,侨华中学、曹杨新村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金海螺幼儿园、小丫丫幼儿园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荣获4A级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程度不断提高
  1、加强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与有偿服务从人员、场地、程序上的分离;开通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给予当事人更便捷、快速的婚姻登记服务;全面实施登记颁证仪式,颁证率达到了100%;建立婚姻数据库,实现了婚姻登记档案的“双套制”保管。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2、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进社区、进家庭。已在全区9个街道(镇)建立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站。2006年至2010年,共为29665对结婚当事人免费提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咨询率达93%;建立“离婚劝和工作室”,免费为278个处在婚姻危机边缘的家庭提供劝和、疏导服务,劝和成功率达到62%;建立收养家庭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和杜绝违法实事收养的发生。
  3、民政福利企业稳步发展。针对税收政策调整、全球金融危机、职工最低工资提高等影响因素,福利企业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扶持残疾人就业。一是认真做好税收新政策实施后残疾职工分流工作,圆满完成了52家福利企业,318个残疾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二是走访慰问民政福利企业,共同商量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福利企业摆脱困境工作。三是倡导福利企业践行“三不”承诺,即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稳定了残疾职工队伍。福利企业现有残疾职工712人,2006年至2010年,完成销售收入32.69亿元,实现利税6.33亿元(其中免税1.48亿元)。
  4、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及救助管理义工队伍的作用,先后在全区各街道(镇)成立了社区救助管理服务站,不断探索社会化救助管理新路子;完成区救助管理站新址建设,建筑面积达820㎡,可容纳床位15张,进一步推动了世博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2006年至2010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592人次。
  5、着力规范殡葬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殡葬服务。通过殡葬服务进社区——“千元办丧事”服务项目,积极打造人生终端服务机制。
  6、行政区划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签订了“普嘉线”“普宝线”平安边界协议,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与宝山区完成了界线核定,调入面积3056㎡;完成了区界界桩保护牌置换工作,树立依法管界的观念。
  “十一五”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三最”利益问题。二是坚持开拓创新的发展道路,不断破解难题,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三是坚持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和推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在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民政工作依然存在瓶颈和不足:一是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相对偏低。民政事业对加强社区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但财政投入比例仍然偏低。二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服务场所与服务设施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三是民政部门的管理方式、工作手段、队伍建设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需要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
  为此,在““十二五””期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忧患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民生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背景分析
  (一)发展背景
  ““十二五””期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普陀区进入区域功能提升的关键五年,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但也面临着重大挑战。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区委、区政府提出要围绕建设“国际商贸港”基本框架目标,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突破发展瓶颈,着力改善社会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一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为普陀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战略调整
  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需要更加关心困难群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加重视老年群体,让老年人共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加着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加大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及建设和谐新普陀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优质的福利服务、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社会管理。同时,通过不断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二)总体思路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制度建设、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具有普陀特点的民政事业体系,基本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格局。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适度普惠。完善困难对象的托底性保障、老年群体的服务性保障以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性保障。掌握了解社情民意,深化“为民之政”的内涵,常出亲民之举,善谋便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促进和谐,服务民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发展老年事业,促进社会代际和谐;推动慈善事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谐;深化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3、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创新民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围绕“现代民政”发展思路,逐步实现民政保障向民生保障转变,部门民政向社会民政转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盼在何处,难在何事,急在何方。立足本职,整合优势,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困难。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托底保障和社会化帮困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
  1、目标和思路
  按照“保基本、可叠加、多组合”的要求,不断完善以低保救助为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帮困、市民综合帮扶为辅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府托底保障和社会化帮困相结合的帮困救助机制,逐步形成机构健全、法制完备、手段先进、运作高效的现代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2、重点工作
  (1)完善“分类施保”。按照“保基本,广覆盖,不遗漏,有提高”的要求,重点做好低保救助、支内回沪人员困难补助、上海下放安徽居民定期补助等工作。不断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受益面。
  (2)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区级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功能。坚持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指导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运作。进一步促进社会救助行风建设,全区社会救助“文明窗口”达标率90%。
  (3)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借助各方力量,建立各相关部门(民政、劳动、工会、妇联、教育、残联等)的信息共享网络,整合帮困资源,聚焦各项政策,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库,定期排摸、动态管理、分析需求,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救助。
  (4)完善市民综合帮扶机制。着力推进市民综合帮扶评估体系建设,完善街道(镇)、居委会两级评估机制。组建志愿者评估员队伍,加强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和考核;加大对政策边缘困难人群的帮扶力度,完善对支出型贫困的帮扶模式;探索建立事前、事中救助模式,对困难家庭中患大病、重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先救助后结算方法,减轻资助对象的医疗负担;强化帮扶组织的社会化运作,拓宽帮扶资金的筹资渠道。
  (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打造慈善帮困圈。积极吸引和整合社会各方帮困资源,进一步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有效发挥慈善帮困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以社区慈善超市、高校慈善爱心屋、教育慈善超市、新上海人慈善爱心屋和社会经常性捐助接收点等慈善帮困组织为圆心,建立覆盖全区的慈善帮困网络。
  (6)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载体的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处置快捷、保障有力的防灾救灾工作网络。
  (7)完善居民经济状况评估机制。拓宽社会救助核查手段,逐步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纳入收入核对范围。完善收入核对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一支专业化收入核对工作人员队伍。
  (二)完善现代养老福利服务体系
  1、目标和思路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合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现代养老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着力构建应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福利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以家庭自我照顾为主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有区别、有衔接、有梯度、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
  2、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邻里互助”、“家庭自助”、“机构输出”等服务形式,为居家老人提供更加便捷、贴近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专业队伍,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员的招募与培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回访,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到2015年,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届时户籍老年人口的7%左右。
  (2)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分类管理。要科学规划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老年俱乐部等设施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发展增量,做到资源整合、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在结构上,重点发展以生活护理照料为主要的普及型、社区型、保障型的养老机构。特别是发展失智(痴呆)、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满足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适度发展生活自助型养老机构,探索建立老年人公寓,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完成桃浦恒盛鼎城养老院、中远两湾城养老院、桃浦九村养老院(拟建公办失能养老机构)和金光养老院(拟建公办失智养老机构)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600张,力争““十二五””末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届时户籍老年人口的3%左右。
  (3)推进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力争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全覆盖;通过资源调拨,力争建成集学习、服务、展示、交流、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普陀区老年活动场所——普陀区老年活动中心。
  (4)构建福利彩票管理、组织、销售、运营长效机制,加强对室外福利彩票亭的管理,使彩票销售网点形象明显优化,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效能明显提高。建立覆盖全区的销售网络,规范销售行为。创新运行模式,提高福利彩票销售量。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1、目标和思路
  按照构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的要求,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的新社区。全面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社会需求。
  2、重点工作
  (1)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创建工作。以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荣誉称号为动力,继续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2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和居委会;实现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全覆盖,创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达到80%。
  (2)继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选举制度,力争居委会直选比例达到90%。加强居委会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探索推广电子台账,切实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探索建立居民社区事务协商机制,全面推进居民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逐步提高居委会工作经费、人员待遇,增加信息化投入。加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改造、购买、置换、租赁等方法,逐步改善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条件,重点对办公用房面积低于150m2的居委会实施达标改造,至2015年全区80%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50m2以上。
  (3)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指导街道(镇)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造,重点推进曹杨、长风、桃浦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改扩建。建立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办“的工作机制,理顺受理中心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人财物“一头管理”。加强受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各类业务专线,一门式标准管理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加强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探索“全年无休、全市通办”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4)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探索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协助、配合长寿、宜川、长风、石泉街道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改扩建,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建设分中心,至2015年末各街道(镇)基本拥有一个1000m2以上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后台支撑体系,按照以“一批组织、一条热线、一个网站”为核心的要求,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围绕社区便民利民、助老、助困、助残、助学、助医等重点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完善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范围,扶持和鼓励社会公益性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中标项目的监督管理。
  (5)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建立健全以社工行业引领的社工实务操作体系、社工教育培训体系、社工监督评价体系,推动区校合作、政社合作、社社合作。通过项目化运作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与高校在发展专业社工机构中的合作,推动社工队伍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义工)组织,拓展服务内容,增设服务基地。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设义工服务供需信息网络,形成灵活的资源调配和服务系统。
  (四)完善优抚安置工作机制,提高双拥和军休服务水平
  1、目标和思路
  加快推进拥军优属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进程。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平台作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大力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士兵受益”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
  2、重点工作
  (1)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逐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力推进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办法,实现“统计申报属地化、发放手段现代化、汇总管理科学化”;构筑优抚保障网络,形成窗口接待、社工联系、优抚干部协调办理“三位一体”的优抚对象服务体系;深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机制;强化优待抚恤工作信息化进程,达到“信息采集准确、更新维护及时、统计汇总科学”的目标。
  (2)深入开展新时期双拥工作。探索双拥公益创投项目化运作方式,大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实事拥军、行业拥军、社区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活动;营造双拥宣传氛围,在普陀门户网站、区台、区报开设双拥宣传专栏,强化居民国防和双拥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上海市双拥模范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区”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区”。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建立退役士兵就业信息库;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市场运作机制,强化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奖励力度,鼓励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90%以上。
  (4)加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以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为基础,搞好各项服务管理。新建普陀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满足军休干部学习、娱乐、健身等多元化的需求。强化和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军休服务质量与水平。努力构建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军休工作新格局。
  (五)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目标和思路
  通过健全规章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完善党建工作体制等措施,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体制顺畅、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新体系,基本形成组织健全、覆盖全面、工作有力的社会组织党建新体系。
  2、重点工作
  (1)促进有序发展。重点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鼓励发展慈善、教育、社会福利等非公募基金会以及社区服务、养老助残、教育培训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完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办法,简化程序,落实扶持引导措施。
  (2)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探索完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式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建立和落实分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由分散管理为集中有序管理;完善和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工作,防范、打击非法违法组织和活动。
  (3)推进自律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度,发挥章程在社会组织管理和运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社会监督评估机制;制定行规行约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4)探索培育体系。贯彻落实《关于鼓励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三方互动的培育发展模式,推进区、街道(镇)两级孵化基地建设。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民生服务,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扩大比例,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方式和党建工作方法。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目标和思路
  加快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发挥婚姻、收养、殡葬等民政业务在加强社区软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重点工作
  (1)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体制改革,全面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进婚姻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和杜绝违法事实收养的发生,完善“离婚劝和工作室”服务机制;完成本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新址建设;依法管理婚介行业,规范婚介市场。
  (2)推进福利企业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力度,不断提高残疾职工的保障水平。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福利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和专营专产,为福利企业的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逐步解决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和资产界定问题。
  (3)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完善社区救助管理工作网络,规范社区救助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救助管理力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不断提升救助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救助服务技能。
  (4)着力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广泛开展千元办丧事等便民服务。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平台,设立殡葬服务窗口,强化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培育“优质、诚信、便民”的殡葬服务代理机构,规范殡葬服务市场。
  (5)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贯彻实施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建立和完善本区行政区域界线长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整体协调,扎实推进民政体制机制创新
以建设现代民政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相衔接,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民政部门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提高民政的综合协调能力;从研究和把握民政业务内在规律性入手,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与协同,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运行质量,促进各项民政工作沿着程序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二)合理整合资源,有序推进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
  根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加大社会公示力度,扩大公共参与广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增强公众参与民政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民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完善执法公示制,严格推行责任追究制。加强民政科技建设,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整合现有的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各种民政业务的软件,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有力保障。倾力打造“数字民政”,努力从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迈进,逐步实现效率民政,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效能、层次、水平。
  (三)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
  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逐步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核心的公共支出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作用。同时,继续深入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更多更好地筹集福利金,增加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来源。
  (四)强化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形成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要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录人才,加大引进交流的力度。对有创新思想、有管理能力、有敬业精神的人要委以重任,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加强民政干部培训教育,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敢办新事、善办难事、会办实事的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干部队伍。
  (五)确保规划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估
  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要把规划内容列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强化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监测和评估,建立中期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十二五””期间普陀民政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项目投资规模

实 施

主 体

时 间

节 点

1

普陀区老年活动中心

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各区县至少建设一所本地区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的要求,本区拟新建3000平方米,集老年护理、康复照料、教育、维权、信息、娱乐、培训等七大功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

18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街道(镇)

2015

2

新建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根据区府办关于转发区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陀区社会事业资源整合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整体规划本区婚姻收养登记一站式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利用区原图书馆改建。

10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

2011

3

新建中远两湾城养老院

位于远景路97号地块由区城投公司投资承建,用地面积5900平方米, 楼高9,总建筑面积14084平方米,设计床位500,建成后由区民政局负责管理,资产归属区国资委。

80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街道

2011

4

新建恒盛鼎城养老院

位于桃浦真南路822弄内,系桃浦西路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447平方米,楼高8层,设计床位500张,由桃浦镇政府负责承建和管理。

50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桃浦镇

2011

5

新建普陀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范化建设要求,80名军休干部拟建一所干休所,现我区军休干部已达到176名,根据政策以后每年需接受20名左右军休干部,为拓展老干部活动空间,需建造一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12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街道(镇)

2014

6

普陀区儿童福利中心

根据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本区拟建一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区儿童福利中心,承担区域内孤残儿童养育等事务。

2000万元

区民政局、相关委、办、局、街道(镇)

2015

7

桃浦九村

养老院

位于桃浦九村商品房配套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服务对象为失能老年人,由安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资产归属区民政局。

未定

区民政局、桃浦镇

2013

8

金光村

养老院

位于金光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设计床位400张,服务对象为失智老年人,项目建设与土地开发同步,资产归属区民政局。

未定

区民政局、桃浦镇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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