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陀区建筑外墙立面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0002016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3-30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16〕33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各业主单位、物业单位:
2016年3月8日下午4点许,红星美凯龙真北商场南馆东侧4楼约20平方米外墙体突然脱落,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普陀区委、区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快速、有效的进行了处置,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市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区建管委、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外墙立面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
业主是建筑安全的责任主体。接到本《通知》后,各业主或受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应立即组织对建筑外墙立面进行安全检查。
业主既不进行自查,也不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查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而造成安全事故,业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检查时间和要求
各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自发文之日起开展建筑外墙立面安全性检查。本次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的办法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2016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检查和治理任务。
业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后,应将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后建立基础档案。各单位结合本次检查,要求建立建筑外墙立面定期检查机制,落实建筑安全维护长效管理责任,使建筑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