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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根据普陀区消防委的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即日起至进博会召开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行业消防安全检查。

一、工作目标

开展自查巡查,期间对区内建设行业重点场所及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对非重点场所组织自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开展宣传培训,期间对区内建设行业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安全人员开展培训,介绍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开展督查整改,期间整改、曝光一批火灾隐患,严格处罚相关企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安全工作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建管委所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委规建科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汇总情况、总结工作等。各部门应统筹工作计划,确保有序推进。

三、排查整治重点

民工宿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建设工地宿舍管理的告知书》的要求,及区内实际、民工特点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宿舍用电、吸烟及大功率电气使用。

桥荫桥孔,按照既定方案绘制桥孔尺寸、使用情况、基本布置等内容,逐步规范区内桥荫桥孔的使用。

施工布置,施工过程中应规范临时仓库等,确保防火间距、物品堆放符合要求,消防通道通畅。

动火程序,检查中重点关注动火过程的完备,保证动火单据期限、范围等符合规范。

违规住人,严禁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在建成部分地下室居住,有需求的工地应设置宿舍。可发挥部门作用,协调区内在建工地统筹住宿资源。

四、重点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应督促社会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规章制度。

(二)落实监管责任

各所属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技术指导和隐患复查。检查情况应清晰具体,纳入台账。检查人应对当次检查负责,并组织整改复查。

(三)落实岗位责任

各部门应按照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明确自身职责,社会单位各岗位应对自身工作负责。对工作失职、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倒查责任,确保落地。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8月26日至10月20日,各所属部门应按照既定计划开展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

(二)回顾总结。10月15日前,各所属部门应对本次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回顾总结,讨论发现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

进口博览会在即,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将此次检查与建设行业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掌握信息,及时报送

各部门应及时报送检查信息,独立归纳相关台账。9月25日应反馈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10月25日前反馈检查总结。上述材料请发送至zhangxz@shpt.gov.cn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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