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收悉。经核,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该项目位于桃浦镇,东至祁连山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方渠路,北至永登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0915.3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审批为一期为原英雄金笔厂的保留建筑改造,共计15栋建筑,保留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为21832.19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具体要求详见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沪建瓴咨(2018)-0673)。

(二)该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调整到桃乐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宽度应不大于10米,具体要求以交警部门交通设计审核意见为准。

(三)该项目应执行雨污水分流排水体制,结合周边管网合理接入,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对地块内现有市政雨污水管进行搬迁保护,具体方案施工前应报我委审核。

(四)原则同意机动车泊位配置的类型及数量,应按相关规范设计停车场(库)布局及尺寸,建成后及时向我委申请停车场(库)验收,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审查意见单(沪普交停审〔2018〕10号)。

(五)同意供气、供电、供水、排水及电信配套,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气源可从祁连山路Dn300中压燃气管接入。

(六)其他要求请按相关职能部门及技术评审意见执行。

三、单体

(一)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IV类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g,特征周期值为0.9s进行抗震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初步设计抗震复审意见》(沪建抗(2018)288号)。

(二)本项目防雷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防雷部分设计的征询意见》(沪防雷【2018】(建征)字第0660号)。

(三)该项目绿地率为18.02%,该地块宇南地块的总体绿地率按不低于20%进行控制,具体绿化布置根据绿容部门要求实施。

(四)该项目无障碍设计部分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执行,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

(五)该项目海绵城市具体控制标准参见《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具体实施参见《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照78%,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按照55%。

(六)该项目应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建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进一步完善BIM技术应用专篇编制,建立项目信息模型。

(七)其他要求请按相关职能部门及技术评审意见执行。

四、工程投资及其他

该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为为20005.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为1670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45.6万元,预备费952.6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沪建瓴咨(2018)-0311号”,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