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原武宁路911号、武威路430及436号房屋报损废的批复

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关于房屋报损废的请示》(普市政管(2019)17号)悉。你单位由于办公用房调整,武宁路911号(食堂、办公楼、金晶基地)已由区土发中心进行收储;为配合桃浦智创城建设及武威路道路拓宽工程,武威路430、436号已由区土发中心、上海桃浦科技智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收储。经研究,同意以上两处房屋作报损废处理。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

此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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