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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ZR003号的答复

尊敬的蒋岳平代表:

由普陀区“两代表一委员”转来的联合接待事项办理情况表(事项编号ZR003)已收悉。您提出“特殊情况下是否能强制疫苗接种”的事项,区卫健委高度重视,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疫苗接种工作的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第九十七条“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我区均按要求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姓名:高  峰         联系电话:52564588—3307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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