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城管执法局:

孙卓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动餐饮、无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严准入、严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及时通报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参与食品摊贩联合整治工作。

一、严准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要求

一是严许可,严把准入关。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资料、现场等进行审核,坚持从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等各个环节上进行从严把关。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准予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确保准予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管理方面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有序推进小餐饮临时备案工作。我局印发了《普陀区落实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区小餐饮备案培训会议。

二、加强有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错时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多管齐下有序开展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管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了年夜饭外卖套餐、元旦春节、春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熟食、“私房菜”、网红面包、婴幼儿配方乳粉、网络订餐、春季食品安全、火锅、控烟、临近保质期食品、罂粟壳等食品等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放心食堂”、“放心餐厅”工程建设。按照《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学校开展自查自学,指导学校开展“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申报的“放心学校食堂”。在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放心职工食堂”。在连锁餐饮企业以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进市民“放心餐厅”、“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三是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溯源工作。加强普陀区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督促及时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追溯系统。与超市总部负责人联系沟通,针对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系统比率不高等问题,查找原因,分析原因;组织超市总部相关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方面的培训。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2017年我局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普陀区宣贯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区委中心组成员、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街镇“两代表一委员”;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人员;网格巡查员和“一站三员”开展《条例》培训大会。由政府、第三方机构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层次开展培训。在重点路段设置食品安全迎风道旗,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商业中心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印发《家庭食品安全手册——普陀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宣传册》。

三、及时通报食品摊贩相关情况,参与联合整治行动

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通报区城管执法局。同时,我局积极参加街道镇组织的食品摊贩联合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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