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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意见的会办意见

区公安分局:

王赟代表提出的关于买卖二手房涉及的户口迁出纠纷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引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户口迁移事项,明确相关权利义务,维护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屋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完善了户口迁移条款。

附件:关于修改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通知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6附件.pdf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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