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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杨宝琴、陈龙宝、接正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运旺新村小区渗水严重,道路破损的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市住建委政策,旧住宅小区如要进行平改坡综合改造,并要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实施对象为房屋性质是公房和售后公房的旧住宅小区;二是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愿意承担一定的改造费用;三是改造条件成熟的小区由其所属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改造计划,区房管局进行全区的平衡后下达改造计划,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延川路71弄运旺新村小区属混合型小区,且售后房比例较低,目前不符合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的补贴政策。经与长征镇政府多次沟通,该小区拟由长征镇政府出资进行改造,以解决小区居民长期反映的渗水和道路破损问题。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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