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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34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建委:

蔡诚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本市于2020年3月出台实施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对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且充电停车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规模性、公共服务、规范管理要求的,支持开展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目标全市每年(2020年到2022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

经了解,2020年起,我区已结合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既有工作,积极挖掘资源、协调推进,推动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真如镇街道绿洲公寓小区被列入2020年度上海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计划。

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日常巡视,主动配合产权单位做好维保工作,并引导小区居民有序、规范的使用相关充电设施。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联系人姓名: 朱霞                     联系电话:32244888-1230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中山北路2930号     邮政编码: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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