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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058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张奕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类似现在的加装电梯工程,可以设立有依据标准,让居民咨询的地点。在确认不影响小区公共设施的情况下,同步叠加增设无障碍通道,并介绍由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接此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目前,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有关规定,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业主是加装电梯的主体,负责做好加装电梯的业主意愿征询、资金筹措、协议签订、项目申报、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无障碍环境水平,全面贯彻《关于普陀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9-83)相关精神,积极有效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会结合老旧小区综合修缮、平改坡、成套改造等统一编制规划、统一安排资金、统一组织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商品房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由区建管委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混合类型小区,应根据相关政策,纳入区房管局修缮改造政策的由区房管局负责,未纳入政策的由区建管委负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与综合修缮改造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到各街镇、房管办、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各个层面中,方便有需求的群众能全面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申请流程。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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