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原普陀区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更新车辆的函

区机管局:

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担负着全区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等监督执法、检查等繁重任务。现有1辆执法用车、3辆普通公务用车,分别为:沪E16131、沪EJ5443、沪ES9617、沪F06319。由于我区区域面积大,监管项目多,车辆使用频率高,加之车辆使用均已10年以上,车况老化严重,均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条件。为保障建筑业管理中心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特向贵局申请更新上述4辆车辆。

按有关规定拟更新车型为:上汽荣威550混合动力型3辆,上汽大通G10 1辆,上述4辆车费用总计约71.5万元,经费由财政拨付(年初已列入预算)。

妥否,请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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