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编制调整的请示

区编委:

根据《市民防办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会审意见的函(沪编〔2013〕352号),市地下空间综合协调管理部门由市民防办调整为市住建委。区民防办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将区普通地下空间管理的相关职能移交给区建管委。区建管委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简称交管中心)由于新增区民防办移交的普通地下空间管理相关职能,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区交通管理和普通地下空间各项工作,加强交管中心的人员配置,经区建管委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同意,现作如下请示:

建议交管中心新增事业编制8个,编制数从原来的12名增加至20名,由区编办划拨;交管中心科级职数从原来的一正一副调整为一正二副。

妥否,请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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