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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根据全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等工作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强化落实责任分解管理

一是做好目标责任分解。年初即对“双控”目标和重点工作做好分解,研究制定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安排,通过区节能办文件形式下达至各领域主管部门和街道、镇,并加强跟踪管理,合力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本市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的要求,通过重点用能单位线上碰头会和线下走访指导等方式,开展市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和年度指标分解。落实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建筑楼宇三类区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和上年完成情况通报。保持与重点用能企业的顺畅沟通,宣贯合理用能指南市级标准,指导开展节能水平对标达标,介绍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鼓励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创建。

2、推动产业低碳绿色发展

一是支持节能项目实施。发布《2022年度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申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二是落实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开展防污治污和清洁生产。三是支持合同能源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节能服务机构与用能企业对接,鼓励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四是推进“四绿”创建和循环化园区改造制订绿色园区创建相关政策,推进未来岛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落实。2022年10月,未来岛园区循环化改造顺利通过市经信委评估验收。

3、筑牢建筑楼宇节能基础

一是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源审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共计29.9万平方米。开展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4.2万平方米。对10栋公建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完成能耗公示10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公示均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二是落实新建项目节能监管。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安排专人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材料监督抽检,未发生项目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的情况。落实10处绿色二星级以上建筑地块、7处绿色三星级建筑地块。三是稳步推进大型公建用能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完成2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联网工程。截止2022年12月底,区级分平台共计接入185栋楼宇分项计量数据,其中148栋数据上传市级平台,上传率为80%;区级分平台有点击率楼宇总数占比达61.5%,单栋年平均访问次数13次。根据市平台统计分析,区级分平台能耗数据月均正常率92%,连续12个月的正常率≥90%。

4、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目标管理有效落实《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区机关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区党政机关和重点用能事业单位能耗公示操作指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区机关集中办公点节水管理制度》《区机关事业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区机关集中办公点禁塑限塑工作要求》,经市机管局会审核定2021年公共机构的总能耗与2020年总能耗对比下降2.02%,全区公共机构能耗同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约3.67%,人均能耗下降约5.69%,全面完成市下达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组织9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出节能管理建议,指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三是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创成59个节约型机关,占机关总数76%,提前一年达到100%参评率和70%创建达标率的目标。四是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建设。落实《市公共机构光伏开发应用行动方案》,完成公共机构屋顶可利用资源调研报告,起草符合本区实际的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指标。完成1家公共机构单位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装机规模达310kwp。

5、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塑料污染治理重要意义,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促进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对使用塑料制品的相关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生产及使用等环节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塑料废弃物产生。二是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开展各领域专项检查,引导市场主体贯彻塑料污染治理要求。三是完善回收处置机制。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域配置21个智能回收设备,在全区设置64个塑料类专业回收设施,指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

6、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一是贯彻落实节能审查要求开展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做好存量项目和新批复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是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成对1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17家重点用能单位的关口核查和2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核排查;对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双随机检查,检查情况良好。是开展过度包装商品执法检查。完成产品抽样8个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商品。四是加强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监管对2家能效标识产品销售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5批次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查处3件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违法案件,罚没款10万余元。

7、持续优化城区生态环境

一是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截至目前,本区无新增“两高”项目,已完成“十四五”期间市对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33.2%,对64家排污许可证单位做到依证监管。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8天,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84.4%,PM2.5年日均值为25μg/m3,PM10年日均值为40μg/m3,完成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综合治理。三是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年内共完成32个地块的初步调查、8个地块详细调查、6个地块的风险评估、7个地块的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四是积极推进声环境治理2022年,本区功能区整体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7.84%,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7.68%,总体情况良好。

8、组织各类低碳节能宣

一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通过线上讲座、绘画比赛、金点子征集等各种形式,开展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以“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主题,举办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宣教节能政策,推广节能技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第八届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普陀区市民科普活动”,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强化节能意识。举办“我家的低碳悦生活”线上展示活动,聚焦“衣、食、住、行、用”五个方面,推广低碳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改造并开放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结合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环境教育基地“云参观”,开展各类环保主题宣讲。二是加强节能相关政策、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场次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节能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措施推介。举办分项计量使用、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功能讲解等培训会,宣贯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推介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空中课堂”培训学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技改的经验做法。三是举办节能特色活动。以“半马苏河一束光”为主题,举办2022节能主题活动,宣传节能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节能技术,为节能减排优质企业搭建资源对接平台。

9、推进节能低碳示范创建

一是推进低碳社区和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积极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工作,推动桃浦智创城和桃浦镇莲花公寓、长征镇梅四社区成功申报创建上海市2023年度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二是聚焦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在完成桃浦智创城国家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的基础上,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工作,已完成《真如城市副中心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2022年新增公共充电桩525个,建成出租车新能源充电示范站2个,均已完成全年指标数。列入市级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名单的4个小区均已完成建设。四是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分类试点示范曹杨街道南梅苑社区成功申报上海市第一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社区。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普陀区将继续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八方面重点工作:

1、科学分解节能责任目标

紧密对接国家、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市下达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结合区域转型发展实际,做好全区各项节能降耗指标、重点工作分解,并下达至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加强区节能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建筑楼宇、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2、积极引导产业低碳升级

一是瞄准绿色低碳新赛道发力点,培育壮大新能源、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产业。二是围绕商场、旅游饭店等高能耗服务载体,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鼓励企业参与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创建,,稳步推进节能改造,积极提升运行能效。三是推进产业园区、重点楼宇效能提升,着力降低载体单位产出能耗。聚焦重点用能单位、重点领域推进节能行动,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用能特点,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项目,积极探索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

3、推动建筑交通低碳节能

一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审查、绿色建筑审查、节能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指导新建建筑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绿色二星及以上比例达到100%。二是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依托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和建筑能源审计成果,推动建筑能效调适,引导支持业主、物业单位挖掘设备节能和运行节能潜力。三是提升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功能。继续推进大型公建分项计量覆盖,持续做好监测系统平台运维和功能挖掘,推广能耗监测数据共享应用。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布局。新建停车场100%配备充电设施,实现1公里服务半径全覆盖;按照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快充充电桩数量不少于总车位数量3%的要求,推动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和智能充电桩建设。继续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继续进行能耗公示实践,为公共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数据核算提供基础依据。积极推进节能项目实施。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结合能源审计成果,不断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鼓励开展节能改造和节能调适,推动公共机构有序、适时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以示范创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各方面工作,有效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

5、大力推广光伏项目建设

一是严把增量源头,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按照新建建筑按照“能建应建”原则,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动,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各环节,严格落实光伏开发要求。二是引导鼓励支持,细化存量建筑屋顶资源排摸,探索建立光伏指标任务分解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实施光伏建设,搭建光伏企业和用户对接平台,合力推动全区存量建筑领域开展光伏建设。

6、优化用能主体管理服务

一是优化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节能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奖惩机制,探索考核结果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联动,提升企业积极性和重视程度。二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监测。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鼓励扩大在线采集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沟通,让企业更全面了解节能政策、低碳理念、技术信息,发挥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带动作用,推动更多节能项目落地。

7、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

加强源头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积极落实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禁止、限制使用要求。推广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落实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要求,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在本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可回收物体系的规范管理,优化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对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8、营造节能低碳创建氛围

一是发挥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加大《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召开讲座、培训、座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让企业更全面了解节能政策、低碳理念、技术信息。二是继续做好低碳社区经验复制推广,结合社区旧住房综合改造,因地制宜引入节能产品和技术,使节能理念、技术惠及更多普通居民。三是完成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验收,有序推进长征镇梅四社区、桃浦镇莲花公寓创建低碳社区,支持桃浦智创城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四是支持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机构对接,定期组织工业、商业、旅游饭店业、楼宇物业等领域节能管理、技术宣介研讨互动,促成项目实施。五是持续开展节能低碳宣传,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节能低碳、绿色生态理念。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

2023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责任部门

领域范围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目标

发改委

全区

单位产值能耗进一步下降

商务委

工业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

建管委、商务委、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机管局

建筑楼宇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5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15%

机管局、教育局、

卫健委、科委、文旅局、体育局、街道(镇)等

公共机构

区级机关、街道(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有所下降

其它区级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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