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48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08 17:05:41
发文字号:
普审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区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机关应当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据此,区审计局编制形成《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202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已于2021年2月7日经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按法定程序将计划报请区政府审定,经审定的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将向市审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