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内设机构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承担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拟定本区审计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承担本区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

(三)财政审计科。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本区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组织审计国家和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承担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审计。组织对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进行审计。

(四)企业审计科。组织协调本区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实施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以及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协调本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组织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组织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七)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八)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受本机关委托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