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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80005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4-10
发文字号:
普发改价管〔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
你校要求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1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你校实际情况,通过区教育局初审同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6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请你校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