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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市普陀区甘泉宏利敬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核定上海市普陀区甘泉宏利敬老院

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甘泉宏利敬老院调整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普陀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床位费

最高限价:二人间2300元/人.月;三、四人间1500元/人.月;六人间及以上1300元/人.月。

二、护理费

最高限价:六级护理2200元/人.月;五级护理2150元/人.月;四级护理1500元/人.月;三级及以下护理14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并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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