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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南张华浜延伸段河道新建工程 竣工验收的请示

上海市水务局:

根据《关于普陀区南张华浜延伸段河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沪水务〔2010〕532号)文件,由普陀区河道管理所组织实施了普陀区南张华浜延伸段河道新建工程。

本工程内容为:河道整治长0.89公里、疏浚土方4.41万立方米、新建护岸1.79公里、防汛通道0.174万平方米、绿化0.96万平方米等。概算总投资1588.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3.67万元,独立费用173.63万元,预备费65.87万元,征地拆迁及景观绿化费用205.66万元。

经沪水务〔2017〕1493号文件批复,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为948.872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831.7035万元,独立费用为107.1692万元,建设用地费10万元,未动用预备费。

目前该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拟请市水务局安排工程竣工验收事宜。

特此请示。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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