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城区,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上海市节水行动方案》及《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需求,制定本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度、高质量发展,我区面临人口资源环境矛盾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必须立足城市空间均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将节约用水作为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前提与基础,从源头推动节水减排,促进城市运行降损增效,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上海市“五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结合全区取用水和排水特点,聚焦“一带一心一城”重点地区,确立节约用水的优先地位,统筹生活、生产、生态领域节水减排,培育节水风尚,优化用水方式,夯实治水基础;聚焦重点领域,以节水型载体建设为抓手,形成一批示范成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凝聚合力。立足新时代,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握新要求,完善节水管理和协调机制。

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根据本区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求,多措并举,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推进雨水集蓄利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技术引领、产业培育。积极贯彻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市场机制,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与工艺,大力培育节水产业。

政策引导、全民参与。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把节水减排作为支撑本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民众节水减排意识养成,激发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认真贯彻节水政策法规,节水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管理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到2035年,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区域发展、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工作,开展区域节水型学校创建,到2022年,力争每年有1-2所学校成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开展区域节水型小区建设工作,到2022年,争取实现每年创建5-6个节水型小区和1-2个节约用水示范小区。

四、行动重点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健全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节水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上海市用水定额标准。(区水务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实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配合市水务局推进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在线监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工作。(区水务局)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建立和落实本区节水目标责任制。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健全本区节水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配合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二)工业节水增效

4.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

强化生产用水智慧管理,配合做好本区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动本区企业优化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优先开展非常规水利用。鼓励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并支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区商务委、区水务局)

5.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以节水降耗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水工业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区商务委、区水务局)

6.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

加强企业、园区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项目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积极推进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

(三)城镇节水降损

7.继续推进节水型城区建设

提高全区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优水优用等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促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住宅小区等优先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推进桃浦智创城海绵城市建设等与雨水集蓄利用相结合。到2022年,全区继续创建18家以上节水型小区。(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文明办、桃浦智创城)

8.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配合市级单位加快实施本区供水管网改造,落实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配合完善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和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提升漏损率控制成效。深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对供水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区水务局、区房管局)

9.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园林绿化应选用适合本地的、节水型的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应按照节水相关规范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设施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完善节水工作机制,对照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加快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到2022年,力争全区区直机关及50%以上的区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每年推进1-2所学校申报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校舍新建与修缮注重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并与城镇公共生活节水器具推广相结合。(区绿化市容局、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局)

10.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配合市水务局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区水务局)

(四)科技创新服务

11.加快技术装备研发

充分发挥本区高校、企业资源,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管网漏水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使用设备研发。(区科委)

12.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加强节水技术标准与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有机衔接,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 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区科委)

13.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

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设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产业。(区科委、区商务委)

(五)科普宣传教育

14.加强宣传教育辐射

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全面宣传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形成节水宣传品牌,推选系列节水形象大使,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创造力、引领力。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开展有影响力的节水宣传专题活动。大力推进节水宣传进机关、校园、社区、楼宇、厂企,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节水的新风尚。(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深化落实水价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以及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区水务局)

2.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完善计量设施,提高用水计量率。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情况统计管理,加强对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等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区水务局、区统计局)

3.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配合市级部门,对本区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根据相关规定,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区水务局、区商务委)

(二)市场机制创新

4.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促进专业化服务企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区水务局)

5.推行水效标识管理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贯彻水效标识管理相关制度,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区水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对本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约用水工作。以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为引领,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文明办、区统计局等单位部门建立节水管理联络制度,形成本区节约用水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二)加强法治保障

根据《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节水执法行为,强化节水专项执法协同联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加大违法取水行为的惩治力度,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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