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签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60010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25
发文字号:
普节减办〔2016〕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5年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区全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69.3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4%,控制在年度指标范围内;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28%,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年度下降1%的考核目标。
全区各重点用能单位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组织落实各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现将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1、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较好: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未完成:上海印钞有限公司、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非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较好: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未完成:特易购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3、建筑楼宇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较好:绿洲中环一期、绿地和创大厦、友力国际大厦、长城大厦、捷城国际广场。
2016年,希望各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管理,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附件:2015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