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助推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总体部署和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到2023年底,本区主动公开公文库与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完成全面对接,政策文件的数字化归集和推送机制基本形成,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的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
(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和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区落实“三大任务”“五个中心”等国家重大战略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加大“一带一心一城”重点地区规划和重大项目推进建设信息公开力度。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公开项目引进、活动举办等信息。健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园区等领域合作信息发布的地区联动机制。加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
(四)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结果等信息。动态优化“3+5+X”产业政策体系,及时发布解读本区集成电路等专项政策,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做好本区营商环境方案6.0版及细化改革举措的发布和解读。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机构设置和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开,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三、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强化信息公开
(五)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区碳达峰碳中和总体政策和试点示范建设情况。开展面向公众的节能意识教育,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引导群众提升节能意识。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解读,开展面向企业的节能政策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
(六)住房保障、改造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供应等相关信息。集中公开“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七)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加大2023年-2026年区级就业促进政策的解读和推进力度,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改建、智慧养老院建设、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配合市级部门及时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发布。
(八)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加大新能源车、绿色智能家电、外卖减塑和可循环包装等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市民文化节、“半马苏河”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做好上海国际MCN大会、电竞上海全民锦标赛、上海苏州河半程马拉松、中国龙舟公开赛(上海·普陀站)暨第十九届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上海国际10公里精英赛等重大活动、赛事信息公开。深化“苏州河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四、围绕实现高效能治理强化信息公开
(九)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依法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信息公开。
(十)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各类信息。围绕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十一)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每家单位至少选择1个项目,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应优先公开,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根据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文件,及时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本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单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
(十三)推动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集成公开。依托普陀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抓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新建“双随机、一公开”专题网页,定期发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以及各部门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年度工作计划、抽查结果、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形势任务变化的需要,形成动态更新机制。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检查结果的共享互认。
五、围绕政策获取便利度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十四)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优化政策酝酿、制订、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流程,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落实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制度。制文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十五)推进政策集中发布。完善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配备政策解读,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的归集机制,确保及时在区政府公报上登载。对接全市统一的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本区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配合市级部门,围绕营商环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惠企服务、招生入学、基本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生产活动、住房保障等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十六)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持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制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六、围绕政策实施落地率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十七)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普陀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探索在草案公开征集意见阶段通过政务直播间、问答、图文等形式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上线政策解读评价功能,以社会评价倒逼政策解读质量提升。
(十八)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制文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以新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高频办事事项为重点,定期开展“政务直播间”视频解读活动,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鼓励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早餐会、走访企业、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企业扶持等政策。
(十九)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完善政策发布页面政策留言板设置,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制文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或形成二次解读材料与原政策互相关联,方便更多市民企业知晓。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二十)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应当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七、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二十一)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听取意见制度。决策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发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网页,提高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效果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公开集成度。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鼓励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活动。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并向社会发布列席公众代表的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二十二)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收集本区办理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建议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
(二十三)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发扬本区“政府开放月”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结合的优势,在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系列开放活动。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本年度政府开放活动的主题和形式。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各部门、各街镇的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以特定时间节点政策宣传活动为重点,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八、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二十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探索在政务公开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研究,规范公示信息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发布时的脱敏处理。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二十五)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国家标准在本区的全面实施,修订、完善本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动态更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对照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修订本区重点领域标准并持续做好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二十六)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采取“人工+技术”手段,加强发布信息的错情监控和及时整改。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加大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对未严格执行《普陀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出现更新不及时或发布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账号强制关停。
(二十七)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的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将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纳入选编范围。加强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定期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巡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专区内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和视频资料。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针对依申请公开的高频事项,系统梳理相关领域政府信息,推动该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九、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协调会机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2次工作汇报。适时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双随机、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政府开放活动等重点专项工作的推进。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十)强化指导培训。高质量办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培训频次、增加实战演练,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综合采用上门辅导、案例剖析、操作指南、岗前培训等方式,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组织对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的学习,加强与政务公开先进地区的互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三十一)加大评优考核。围绕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开放活动、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深化政务公开的经验做法,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三十二)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确保落实到位。区府办将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围绕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季度通报。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
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分解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1 | 及时公开本区落实“三大任务”“五个中心”等国家重大战略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 | 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2 | 加大“一带一心一城”重点地区规划和重大项目推进建设信息公开力度。 | 区规划资源局、区推进办牵头,苏河水岸办、真如副中心管委办、桃浦智创城管委办配合 | 全年 |
3 | 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公开项目引进、活动举办等信息。 | 区科委牵头,区城运中心、苏河水岸办、真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管委办配合 | 全年 |
4 | 健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园区等领域合作信息发布的地区联动机制。 | 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5 | 加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领域信息公开。 | 区合作交流办 | 全年 |
6 | 做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 | 全年 |
7 |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审批结果等信息。 | 区发改委 | 全年 |
8 | 动态优化“3+5+X”产业政策体系,及时发布解读本区集成电路等专项政策,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 | 区发改委牵头,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投促办、区文旅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9 | 做好本区营商环境方案6.0版及细化改革举措的发布和解读。 | 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上半年 |
10 | 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11 | 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机构设置和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开,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 区统计局 | 全年 |
12 | 及时公开本区碳达峰碳中和总体政策和试点示范建设情况。 | 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13 | 开展面向公众的节能意识教育,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引导群众提升节能意识。 |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 6月 |
14 | 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解读,开展面向企业的节能政策和技术培训。 |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长征镇、桃浦镇、桃浦智创城管委办配合 | 全年 |
15 |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 |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16 | 继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供应等相关信息。 | 区房管局 | 全年 |
17 | 集中公开“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工作进展情况。 | 区房管局 | 全年 |
18 | 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 | 区房管局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19 |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 区教育局 | 4月 |
20 | 加大2023年-2026年区级就业促进政策的解读和推进力度,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 | 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 | 全年 |
21 | 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改建、智慧养老院建设、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 全年 |
22 | 配合市级部门及时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发布。 |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 全年 |
23 | 及时发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 | 区文旅局、区体育局 | 全年 |
24 | 加大新能源车、绿色智能家电、外卖减塑和可循环包装等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宣传力度。 | 区商务委 | 全年 |
25 | 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市民文化节、“半马苏河”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 | 区商务委、区文旅局 | 3-6月 9-10月 |
26 | 做好上海国际MCN大会、电竞上海全民锦标赛、上海苏州河半程马拉松、中国龙舟公开赛(上海·普陀站)暨第十九届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上海国际10公里精英赛等重大活动、赛事信息公开。 | 区文旅局、区体育局 | 全年 |
27 | 深化“苏州河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 区文旅局 | 全年 |
28 | 加强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 | 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 全年 |
29 | 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 全年 |
30 | 依法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信息公开。 | 区建管委 | 全年 |
31 | 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各类信息。 | 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建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32 | 围绕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 区房管局 | 全年 |
33 | 每家单位至少选择1个项目,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应优先公开,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 | 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34 | 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 | 区财政局 | 全年 |
35 | 根据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文件,及时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本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 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36 | 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区审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公开 | 全年 |
37 | 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 | 全年 |
38 | 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 全年 |
39 | 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单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 | 区商务委 | 全年 |
40 | 依托普陀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抓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区发改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全年 |
41 | 新建“双随机、一公开”专题网页,定期发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以及各部门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年度工作计划、抽查结果,工作推进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落实 | 全年 |
42 | 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检查结果的共享互认。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落实 | 全年 |
43 | 优化政策酝酿、制订、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流程,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44 | 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落实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制度。 | 区融媒体中心 | 上半年 |
45 | 制文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下半年 |
46 | 完善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配备政策解读,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的归集机制,确保及时在区政府公报上登载。 | 区府办牵头、各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配合 | 全年 |
47 | 对接全市统一的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本区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 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48 | 配合市级部门,围绕营商环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惠企服务、招生入学、基本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生产活动、住房保障等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等单位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49 | 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50 | 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持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51 | 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制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 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52 | 严格落实《普陀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3 | 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4 | 探索在草案公开征集意见阶段通过政务直播间、问答、图文等形式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 |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部门 | 10月前 |
55 | 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6 | 上线政策解读评价功能,以社会评价倒逼政策解读质量提升。 | 区融媒体中心 | 上半年 |
57 | 制文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8 | 以新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高频办事事项为重点,定期开展“政务直播间”视频解读活动,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 | 区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区融媒体中心配合 | 全年 |
59 | 鼓励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0 | 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早餐会、走访企业、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企业扶持等政策。 | 区投促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61 | 完善政策发布页面政策留言板设置,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 | 区融媒体中心 | 上半年 |
62 | 制文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3 | 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或形成二次解读材料与原政策互相关联,方便更多市民企业知晓。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4 | 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 区府办、区融媒体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65 | 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 | 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镇 | 全年 |
66 | 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单位应当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7 | 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制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 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镇 | 全年 |
68 | 决策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发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一季度 |
69 |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网页,提高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效果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公开集成度。 |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70 | 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鼓励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71 | 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72 | 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活动。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73 | 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少于4次,并向社会发布列席公众代表的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 区府办牵头,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部门落实 | 全年 |
74 | 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 | 区城运中心、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75 | 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 区城运中心、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76 | 全面落实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收集本区办理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 区城运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77 | 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建议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 | 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78 | 继续发扬本区“政府开放月”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结合的优势,在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系列开放活动。 | 区府办、区信访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三季度 |
79 | 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本年度政府开放活动的主题和形式。 | 区府办、区信访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7月 |
80 | 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 区府办、区信访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三季度 |
81 | 结合各部门、各街镇的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以特定时间节点政策宣传活动为重点,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2 | 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3 | 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探索在政务公开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研究,规范公示信息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发布时的脱敏处理。 | 区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上半年 |
84 |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5 | 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6 | 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国家标准在本区的全面实施,修订、完善本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 区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87 | 动态更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 |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88 | 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9 | 对照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修订本区重点领域标准并持续做好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 区府办牵头,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单位配合 | 全年 |
90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 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全年 |
91 | 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采取“人工+技术”手段,加强发布信息的错情监控和及时整改。 | 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落实 | 全年 |
92 | 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 | 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93 | 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 |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94 | 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95 | 加大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对未严格执行《普陀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出现更新不及时或发布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账号强制关停。 | 区新闻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96 | 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的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 | 区府办牵头,各公报发放单位配合 | 全年 |
97 | 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 |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98 | 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将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纳入选编范围。 | 区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99 |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 区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全年 |
100 | 定期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巡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专区内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和视频资料。 | 区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全年 |
101 | 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02 | 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03 | 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 区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104 | 针对依申请公开的高频事项,系统梳理相关领域政府信息,推动该领域主动公开工作。 | 区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105 | 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 区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106 | 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协调会机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 区府办牵头,区保密局、区新闻办、区档案局、区司法局、区城运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等配合 | 全年 |
107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2次工作汇报。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08 | 适时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双随机、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政府开放活动等重点专项工作的推进。 | 区府办 | 全年 |
109 | 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10 | 高质量办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培训频次、增加实战演练,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 区府办 | 4月、10月 |
111 | 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综合采用上门辅导、案例剖析、操作指南、岗前培训等方式,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 区府办 | 全年 |
112 | 定期组织对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的学习,加强与政务公开先进地区的互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 区府办 | 全年 |
113 |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 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14 | 围绕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开放活动、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深化政务公开的经验做法,开展优秀案例评选。 | 区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 全年 |
115 |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 区府办 | 四季度 |
116 | 根据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4月 |
117 | 区府办将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围绕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季度通报。 | 区府办 | 全年 |
118 | 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 202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