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公众及部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2年07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1.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在“上海普陀”网站进行公示。
2.2022年6月23日至7月1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在此期间,收到公众在线提交反馈3条,建议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时间节点、考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和增加双公示时限等。
2.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向区保密局、区新闻办、区档案局、区政府30个部门、10个街镇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政务服务方面要根据工作实际做出相应地更新、调整,需要增加村居公开内容等。
三、意见的采纳情况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是否采纳 |
1 | 建议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时间节点。 | 是 |
2 | 建议考虑到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要求。 | 是 |
3 | 增加双公示时限。 | 是 |
4 | 向村居公开延伸这块建议单设一条。 | 是 |
5 | 政务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南公开,建议合并成一条,分两款,都是服务公开。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