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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启动2016年度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普府〔2014〕76号),2016年度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也同时在上海普陀网、普陀文化网上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11:30前。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须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和申报所需表格请从上海普陀公示公告栏、普陀文化网政务公告栏下载,按要求认真填写。网上申报提交的《申请表》为PDF格式、《2016年申报项目简介》为Word格式、《2016年申报简表》为Excel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发送至邮箱:shptwcb@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简称。

    2、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打印《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事业)项目申请表》或《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创产业)项目申请表》、《2016年申报项目简介》,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书面材料须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书面材料不予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书面材料报送普陀区文创办,须现场当面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申报地点、时间

    1、报送地址: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普陀区政府2号楼1425室;

    2、受理时间:自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11:30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晓晴  52564588-7447

                徐婉莲  52564588-7448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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