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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10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普府【2012】64号)和《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普文发【2012】29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12年度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9日
二、材料递交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需同时递交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光盘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核小组(地址:铜川路1321号2号楼1413室)
联系人:胡鸣远 52564588-7476,张晓慧 52564588-7448
三、受理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9日
每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
2012年10月20日
参考资料: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