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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此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4.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组织检查、检测、维保。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2.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公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七)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2.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疏散逃生、占用防火间距、用于违规住人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3.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八)违规使用燃气

1.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2.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3.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三、整治要求

各行业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场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要开展自查,填写《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并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行业部门、各街镇、各单位排查要建立三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凡是单位、场所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的,依法减轻、减免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含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冷库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损坏停用,使用可燃材料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占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三合一”违规住人的问题,坚决打击整治。

请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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