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545街坊13丘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188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2-08 10:50:59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545街坊13丘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桃浦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金迎路、南至武威路、西至众仁路、北至银杏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9993.7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上海利仕通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
经查,该项目已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3]502号文批复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4]3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9993.7平方米的使用权。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