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设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建设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以及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填报的《上海市用地业务管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收悉。

经查,该项目位于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至长风雅戈尔居住小区,南至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绿地,西至长风瑞仕璟庭居住小区,北至金沙江路,建设用地面积10342.6平方米,其中涉及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6997.2平方米、国有(规划绿地)3043.3平方米、国有土地302.1平方米。

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9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9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0342.6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3043.3平方米国有(绿化用地)已经沪普府土[2014]26号文收回国有;6997.2平方米已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普府土用[2003]5号文及普府土用[2005]45号文收回国有,不再收回。本次共计收回30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意收回上述30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