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设桃乐路(方渠路-祁连山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为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桃乐路(方渠路-祁连山路)道路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以及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该地块土 地使用权收回填报的《上海市用地业务管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收悉。

经查,该项目位于普陀区桃浦镇,东至祁连山路,南至102-01,西至方渠路,北至096-01。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1660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279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2.5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1358.5平方米。

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53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29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660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279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5]6号收回国有;1358.5平方米已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沪普府土[2012]15号、沪普府土[2015]6号储备批文收回国有,不再收回。本次共计收回2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意收回上述2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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