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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上海普陀”(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桃浦镇办公室,电话:62506757×810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桃浦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工作机构稳定运转。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编制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年无变动。
(二)工作制度持续完善。结合《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规程》等工作制度,修订更新《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职责;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
(三)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完成本单位2004年—2008年所产生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及主动公开公文网上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各要素的完整、准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同步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向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备案公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公文公开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满足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14年度,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3件,分别是《桃浦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桃浦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桃浦镇“六小工程”设施(景点)小区管理规定》。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2014年桃浦镇实事工程项目汇总表》,《桃浦镇二○一四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浦镇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等信息。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决算情况说明》,《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决算表》,《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决算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财政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等信息。
4、涉及民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专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2、《新桃浦报》。全年共发布报刊23期,发行对象包括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发布内容涵盖政府实事项目、政府重要活动、政府工作报告、社区事务等各类信息。
3、公共查阅点。通过设立在镇档案室的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其他:通过在东方网、新民网和新浪网开通的“上海普陀桃浦”政务微博,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发布原创微博信息185条。依托《新桃浦报》发行渠道,向居(村)委会、园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学校免费发放市、区政府公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14件,网上申请1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8.6%涉及老宅改造类信息,大约13.8%涉及社会保障类信息,大约10.3%涉及城市建设类信息,其余17.3%涉及规划类、信访类等信息。
(二)申请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老宅改造、城市建设等信息。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个人隐私、内部管理等信息。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占总数的17.9%,主要涉及城市建设、老宅改造等信息。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件,占总数的10.7%,主要涉及老宅改造、城区规划等信息。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件,占总数的14.3%,主要涉及机构职能、老宅改造等信息。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件,占总数的14.3%,主要涉及老宅改造、联系方式咨询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14次,主要咨询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信访办理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桃浦目前有5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约1000元,主要用于材料印制、邮寄信件、添置办公设备等。
(三)2014年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2014年度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等成本费用共计22.40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及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拓展公开渠道等方式,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全年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9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4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5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8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8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3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22.4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