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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上海普陀”(http://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桃浦镇办公室,电话:62506757×810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桃浦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工作机构稳定运转。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编制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年无变动。

  (二)工作制度持续完善。结合《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规程》等工作制度,修订更新《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职责;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

  (三)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完成本单位2004年—2008年所产生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及主动公开公文网上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各要素的完整、准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同步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向区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备案公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公文公开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满足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2014年度,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3件,分别是《桃浦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桃浦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桃浦镇“六小工程”设施(景点)小区管理规定》。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2014年桃浦镇实事工程项目汇总表》,《桃浦镇二○一四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浦镇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等信息。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决算情况说明》,《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决算表》,《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3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决算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部门财政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4年普陀区桃浦镇“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等信息。

  4、涉及民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专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2、《新桃浦报》。全年共发布报刊23期,发行对象包括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发布内容涵盖政府实事项目、政府重要活动、政府工作报告、社区事务等各类信息。

  3、公共查阅点。通过设立在镇档案室的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其他:通过在东方网、新民网和新浪网开通的“上海普陀桃浦”政务微博,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发布原创微博信息185条。依托《新桃浦报》发行渠道,向居(村)委会、园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学校免费发放市、区政府公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14件,网上申请1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8.6%涉及老宅改造类信息,大约13.8%涉及社会保障类信息,大约10.3%涉及城市建设类信息,其余17.3%涉及规划类、信访类等信息。

  (二)申请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老宅改造、城市建设等信息。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个人隐私、内部管理等信息。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占总数的17.9%,主要涉及城市建设、老宅改造等信息。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件,占总数的10.7%,主要涉及老宅改造、城区规划等信息。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件,占总数的14.3%,主要涉及机构职能、老宅改造等信息。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件,占总数的14.3%,主要涉及老宅改造、联系方式咨询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14次,主要咨询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信访办理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桃浦目前有5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约1000元,主要用于材料印制、邮寄信件、添置办公设备等。

  (三)2014年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2014年度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等成本费用共计22.40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及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拓展公开渠道等方式,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全年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9

     1.当面申请数

3110

14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5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8

     1.按时办结数

3210

28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22.4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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