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2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2598,邮箱:xxgk@shpt.gov.cn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6名全职工作人员、6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1个公共查阅点、1个电子阅览室。截至2011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根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例会讨论研究的基础上,2011年7月11日,孙荣乾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会议指出“要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加强信息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率和工作质量。区府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和2010年制定实施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构成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的制度基础,为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此外,2011年还制定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报>发行发放工作制度》,确定了发行发放工作的主体,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规范。

  (二)积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1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我区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2011年7月27日,裴崎副区长组织召开了“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全区各部门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着重对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并宣布了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正式成立,裴崎副区长进行了授牌仪式。查阅点除提供纸质文件进行查阅外,还配备了6台电脑提供在线查阅,另设有电子阅览室,配备了26台电脑提供政府信息在线查阅和在线申请。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成立成为继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之后,我区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了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并提供了便利。  推进会后,组织举办了201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区43家行政机关50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区府办、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和区信息委的同志联系我区实际,就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形势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授课,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和效果。2011年8月,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印发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主动公开本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做好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网上公开工作,9月,区政府各部门先后公开了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做到了部门预算全公开,为做好全区“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外,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各部门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维护更新;12月15日前,完成了2008年以来产生的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的网上公开工作,填补了我区此项工作的空白。(三)完成“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2011年7月,在征询了区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府办联合区科委启动了“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在历经了栏目规划、版面设计、数据迁移等工作进程后,新版“信息公开”专栏于2011年10月正式上线,改版后的“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了区政府各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新增了政府资金、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城区建设、依法行政等一级栏目,并对各栏目下的二级栏目、三级栏目进行了细化,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民生保障、住房保障等政府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以及绿化市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文化等行政许可的政务公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维护更新的责任,要求各部门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同时由专人负责网上巡视,并运用简报、短信、电话等形式督促完善。

  (四)重视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2011年2-3月,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了对全区43个部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由区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科委、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组成考核评估组,在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又抽选了区房管局、区商务委、桃浦镇等9个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考评项目之一纳入区机关绩效考核。为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1年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进行了改革,6月份,制定印发了《2011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预方案》,预先对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评估方法进行了布置,防止个别部门到年底考核时集中“补作业”。11月,制定印发了正式的年度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为做到公平、公正,特别设置了“信用分”和“得分系数”,凡自评与考核评估组核实结果不一致,或已公开但未按时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都将予以扣分,进一步保证了考核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政府信息发布的稳定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2条,同比上升18.4%。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228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规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化解医患纠纷,公开《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关于公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公开《普陀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匹配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公开情况。公开《上海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开《普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商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涉外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科技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招商引资工作““十二五””规划》等12个产业发展规划;公开《普陀区城市空间布局““十二五””规划》、《普陀区绿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市容景观建设和管理““十二五””规划》、《普陀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6个市政建设专项规划;公开《普陀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6个社会事业专项规划;公开《普陀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普陀区人才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普陀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11个社会管理专项规划;公开《桃浦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十二五””规划》、《长寿文化商贸服务带““十二五””规划》等6个重点地区规划;公开长寿街道、曹杨街道、长征镇、桃浦镇等9个街道、镇规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2010年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普陀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月报》。

  4、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公开《关于普陀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普陀区2010年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普陀区2010年收支决算表》、《2011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月报》、《普陀区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公开《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普陀区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专项资金补充细则》。非税收入方面,公开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5、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公布《本区涉及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24项,其中,取消63项,调整161项。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中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明确12个部门3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网上审批平台;建立《普陀区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和《普陀区内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操作规程》,健全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系统相配套的运行保障制度;开展并联审批系统的效能监控和实时纠错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做好并联审批试点各环节的调试衔接。公开《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变更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开办、变更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办、变更、注销情况等食品药品方面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等环境保护方面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树木迁移、绿地占用等绿化市容方面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文化娱乐市场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工程施工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结果。

  6、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公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涵盖市政工程、住房、土地、环保、教育、卫生、绿化市容等领域。公开学费、幼托管理费等教育收费;公开排污费征收公告。

  7、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2010年度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概况、普陀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目录、月度总体经营情况及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普陀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11年公开采购公告55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7条,采购结果公告35条。

  9、审计公开情况。公开201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关于普陀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2009年度)》、《关于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10、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建立普陀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个人信息”及“土地审批、出让信息”。公开2011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及完成情况,每月公开区政府民政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度表。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信息、房屋拆迁许可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息。公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方式、所需提交材料、受理点、受理流程、配租标准、廉租房实物配租摇号排序结果、廉租家庭公示等信息。公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所需提交材料、受理流程、供应标准、房源清单、选房结果公告等信息。

  11、教育、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健康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示每周学生营养午餐配膳情况。在“普陀教育”网增设“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专栏,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2011年进行相关行政执法并发放执法告知书23次。每月公布《普陀区社会救助情况》,每季度公布《普陀区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发放情况汇总表》。为加大扶持创业的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公开《关于普陀区对创业带动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普陀区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对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公开《关于普陀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的操作意见》;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公布环境保护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名单,每月公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普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据明细表。

  13、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利用门户网站“生活服务平台”公开区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交通、环保、计生、公用事业、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情况;发布环境质量日报,涵盖空气、降尘、水质等环境状况。

  14、应急预案等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普陀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应对和应急响应(暂行)办法》、《普陀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桃浦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发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根据市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优化政府信息搜索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加快更新频率,2011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达3901592人次。

  2、政府公报。发行区政府公报4期,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出版,通过区档案馆、区房管局、工商普陀分局、区税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和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5000份。

  3、公共查阅点。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和各街道(镇)公共查阅点为市民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其他渠道。通过“普陀有线”电视、《新普陀报》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开设“教育新闻手机报”,每两周一期,面向区内近2000名中小幼学生家长主动推送教育类政府信息。长寿街道、长风街道、曹杨街道与《新闻晨报》合作,推出《新闻晨报·长寿社区报》、《新闻晨报·长风社区报》和《新闻晨报·曹杨社区报》,每月1期,每期发行量共70000份,定期向社区居民发放,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政策解答和信息咨询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0件,其中当面申请307件,占80.8%,网上申请44件,占11.6%,信函申请29件,占7.6%。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19.7%是涉及城镇规划类信息,30.5%是涉及城镇拆迁类信息,14.2%是涉及住房与房地产类信息,12%是涉及土地征用类信息,其余是涉及财政预决算、各类审计、企业改制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8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99件,占总数的52.4%,主要涉及动拆迁、规划许可、企业改制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补偿安置资金帐户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1件,占总数的5.5%.主要涉及审计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57件,占总数的15%,主要涉及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3件,占总数的11.3%,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补充说明39件,占总数的10.3%,主要涉及动拆迁安置协议等信息。

  “重复申请”3件,占总数的0.8%,主要涉及物业收费等信息。

  “不予公开”10件,占总数的2.6%。主要涉及征地补偿等信息,主要原因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信访终结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29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06次,咨询电话接听1122次,当面咨询接待289次,网上咨询378次。本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90159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文件、普陀统计、政府机构、政府资金。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国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公开政府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申请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是申请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67人,其中全职人员数6人,兼职人员数6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5万元,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23万元。

  (三)本区未发生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费、邮寄费和复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要求,本区自2010年7月初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历时四个月。清理重点是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以及含有侵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本区共有29件由区政府发布或者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在2004年5月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被纳入清理范围。由起草或实施部门对照标准,填报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提出拟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再由区法制办进行审核,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9件,废止或宣布失效20件。上述清理结果,已由区政府发文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1、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区政府重大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201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共召开35次,审议决定了区委部署区政府推进落实的重点工作;需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或者报告的重大事项;关系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措施方案,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和布局、重点区域规划和重要专业性规划决策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物价、教育等重要民生问题;涉及政府自身建设的措施规定等重大事项。

  2、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听取意见。在制定有关普陀发展定位、产业规划导向、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组织专家研究、咨询论证,征询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确定旧区改造项目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之前,通过社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着眼程序规范,完善执法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区各执法单位建章立制,多措并举,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告知制度等。区质量技监局在执法中引入“开门审案”机制,向社会和监督部门公开案件查办过程。对于复杂疑难案件,邀请区人大、纪检、公安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探讨,区质监系统各单位执法科长、法制员和挂职干部全程旁听,观摩学习。区食药监分局建立完善案件审查程序,明确案件核审分工,细化自由裁量处罚规定。普陀公安分局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选取各类案件从执法理念、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开展检查,切实增强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甘泉路街道办事处坚持街道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四)建立主动公开信息类目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机制。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对本部门文号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梳理工作,梳理结果作为各部门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依据之一,并要求各部门每年对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进行一次梳理,此举对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率已初显成效。根据《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区开始执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工作机制,凡本区各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必须于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对于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由区政府办公室责令改正,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1年,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全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缺乏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

  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提高受理、答复满意率;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引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发布即时化、申请处理流程化、日常监督电子化、基础工作信息化。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72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07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943

受理申请总数

38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07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44

       5、信函申请数

29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8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99

      2、同意部分公开数

8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21

      4、“信息不存在”数

5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39

      7、“重复申请”数

3

      8、不予公开总数

1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2

               (3)“个人隐私”数

2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5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28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7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8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2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90159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9

行政诉讼数

1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6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6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23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